藐視立法會罪成 梁國雄被判囚14天

2022-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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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前議員梁國雄在2016年11月,涉嫌在立法會會議期間,搶走時任發展局副局長馬紹祥的文件。梁國雄否認一項藐視立法會罪,案件早前審結。今天在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梁國雄被判囚14天,刑期與其他案分期執行。

現年66歲的梁國雄,被控違反《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中的藐視罪,即於2016年11月15日,在立法會綜合大樓會議室舉行會議時引起騷亂,導致該會議程序中斷或相當可能中斷。

案情指,當時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與發展事務委員會舉行聯席會議,討論橫洲發展計劃,梁國雄要求政府提供與顧問公司奧雅納的書信來往,但馬紹祥未有資料,梁國雄走到馬紹祥的座位拿起文件夾,並交另一議員朱凱廸翻閱。時任政務司司長的林鄭月娥,事後致函立法會主席,要求跟進事件,馬紹祥並在翌日報警。 

此案在2018年初次開審,當時裁判官以控罪條文不能用來檢控議員為由,下令將案無限期擱置,其後律政司及梁國雄先後提上訴,至去年9月終審法院推翻原判,下令案件發還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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