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偉:解決劏房籠屋問題還要等十年嗎?

2021-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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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林鄭月娥發表的新一份施政報告,房屋問題是各界關注的重中之重。她在出席傳媒論壇時,被問到是否可於2049年「告別劏房」,林鄭稱,「劏房」這形容詞籠統,她不會使用,又指每個人住甚麼單位是個人選擇,又說參觀過一些劏房「其實冇乜問題」、單位很大,「有啲後生仔鍾意多啲私隱就住」。
林鄭對於劏房的看法和定義,在道理上不能說是錯,一些在市區的高級劏房或套房,確實環境並不差,部分甚至是酒店公寓式的裝修,對準的也是較高收入人士。這樣的劏房或套房,當然屬於個人選擇,當然也不用政府費心。但現在外界討論、關心、憂慮的,卻不是這些「其實冇乜問題」、「單位很大」的劏房,而是20多萬人因為經濟原因、樓價原因,被迫居住的劏房陋室,這些都是貧無立錐之地的基層市民,他們在居住上沒有選擇,私樓租金負擔不了,公屋輪候不知何年何月,他們是無力的一群,也是沒有選擇的一群,劏房籠屋是他們的惡夢。
在新一份施政報告上,無疑有很多大手筆、有很多遠景,但單靠北部都會區解決房屋問題,最快的單位也要10年後才能夠相繼落成,而這也不過是樂觀估計。至於其他拓地措施,報告方方面面都兼顧到,但基本上都是拋出建議,需要研究再研究,就如祖堂地,新界的土地持有人都提出放寬轉售門檻、並表示在合適價格下願意出售土地,請問還要研究甚麼?現在不是應該與土地持有人商討具體的買地事宜嗎?再花一年研究,研究完後已是下一屆政府了,這樣的餅畫得多大,終歸是鏡花水月。
至於政府主要解決劏房問題的一招,就是增加過渡性房屋,林鄭指今屆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很努力推動,已達成1.5萬個單位的目標,接下來希望能達至2萬個。但一個事實是,儘管陳帆很努力,成功達成了目標,但香港的劏房問題卻未有改善,反而在不斷惡化,原因為何?就是政府定下的過渡性房屋單位,遠遠跟不上需求,是杯水車薪,現在增加5000個單位,不要說是否足夠,就是這些單位地從何來都不知道。是否從十年後的北部都會區而來?政府其實都沒有說清楚。
中聯辦主任駱惠寧以及一眾副主任近日相繼到劏房籠屋探訪基層市民,駱惠寧直言看到居民的環境「心情十分沉重!」。副主任盧新寧探望租住不到20平方米劏房的家庭時,感嘆:「讓孩子們在這樣的環境下生活長大,實在太對不起他們了」。他們沒有認為這是市民的選擇,他們心情太沉重,因為香港不應該是這樣。這不但顯示中央對香港基層的關心,更是對特區政府的一個提醒,發展是為了人民,香港不斷發展,GDP不斷提升的同時,基層市民的住屋卻愈來愈差,劏房卻愈來愈多,這樣的發展還是為了人民嗎?香港還是以人民為中心嗎?
施政報告提出的北部都會區,提出的長遠拓地建屋措施,無疑是着眼長遠,為香港長遠發展籌謀,但房屋問題已是火燒眼眉,等不到十年的北部都會區,一分鐘也等不了,必須現在就提出具體措施,讓市民看到安居希望。現在特區政府一大問題,就是拒絕為房屋問題定下指標。為甚麼香港不能為告別劏房設立指標?為甚麼政府不敢為人均居住面積設定指標?一方面可以是擔心設立後落實不了,反而被社會輿論攻擊,另一方面也可能是出於官僚習氣,避事不作為,因而不願意設立房屋指標。
要解決香港劏房籠屋問題,一是要有「時不我與」的急迫感;二是要定下政策的目標,繼而再定下各個房屋指標。沒有時間表、沒有指標,繼續每年建屋數字的流水帳,根本不可能在房屋問題上追落後。有了具體的指標,各部門才會有動力研究如何爭分奪秒的拓地、如何改建、如何開發新界土地,以完成有關指標,這樣的房屋政策才能夠落到實處。
解決劏房籠屋問題還要等十年嗎?這是一個假議題,市民不會接受,中央也不會接受,這樣,特區政府就需要提出更多加快建屋措施,開發新界只爭朝夕,不得規劃就花過三五七年,建屋如救火,多建一間就一間,必須讓劏屋居民看到希望,看到政府從來沒有忘記過他們,而不是一年一度行禮如儀的探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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