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善波:法律專業與政治

2021-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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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師公會計劃在明年的 3 月 26 日,舉辦一個慈善遊行活動。大家都知道,明年 3 月 27 日是下一屆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選舉的日子。大律師公會選擇在前一天舉辦這樣的活 動,難免引起各方面的猜疑,質疑他們挑選這日子的真正動機是否與選舉活動有關。如果有,動機又是甚麼?
法律專業,在任何一個現代社會都是一個敏感的行業。在政治局面發生變化,社會面臨大轉折時,法律人員很多時都會扮演關鍵的角色,香港回歸前後自然也不例外。香港的大律師公會曾幾何時,從英殖時期的一個低調、受社會相當尊重的專業團體,在九七年後變成一個有明顯政治傾向, 被一些政客長期盤踞的山頭, 在回歸後的香港社會各種大大小小的政治爭議中,扮演突顯的角色。 而香港回歸後不久更出現了一個反對派政黨,被 稱為「大狀黨」,差不多就是大律師公會的一個影子,這也算是香港政治的一個特色、奇葩。
香港八十年代以前的政治是一種狀態。英國人面對 1997 年新界租約期滿的問題時,在 1979 年主動向北京提出需要處理的建議,揭開了香港問題的序幕,把香港引入一個高度政治化的狀態,告別了七十年代相對平靜,經濟高速發展的時代,使香港社會進入了回歸祖國大時代的轉接。當時的社會出現了多方面、多層次的不明朗因素, 現在回過頭來看,也令人一額冷汗。
社會面對重大的政治變化,法律界自然在過程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例如起草香港未來的憲制《基本法》, 本質上就是一個法律問題,一種以法律為核心的工作。香港的法律界,無論是大律師,事務律師,或是司法人員,都不可避免地捲入這工作當中。 法律專業的政治化在所難免。雖然香港當時的法律專業,對憲制性法律並沒有甚麼專長, 法律界內認識公法、憲法的人,並沒有幾個,但不可否認,在《基本法》的起草過程中,無論他們政治傾向是甚麼,香港的法律專業人士是作出了貢獻的。 1997 年前後香港回歸的過程出現了選舉政治。雖然有些人不願意看到,選舉政治的出現就不能避免政黨的出現。香港在九十年代初出現的政黨,雖然有律師參與,但是並不多, 也不一定是核心人物。但在 1997 年之後不久,就出現了圍繞在大律師公會內外的所謂「大狀黨」 ,這情況是值得深究的。隨着這情況更出現了一個怪現象,就是有一律師及大律師群組,主要生存是靠着政府公帑支持的法律援助計劃, 拿着政府的錢替 客戶與政府打官司、對着幹。無論是涉及人權、平等、憲制,及公共政策的事件,無日無之。回歸後香港出現大量針對政府的法律及行政行為的司法覆核案件, 這變化前終審法院大法 官烈顯倫已有一個詳細的論述。
作為一個專業,與政治應保持一定的距離,在政治問題上,應保持中立,在處理案件時,將個人意見及傾向排除在與客戶面對的事情外,分得清楚,不左右處理客戶利益的最佳做法,是個專業要求。這在個別律師事務人員來看是比較困難的,但也是應該的。作為律師專業公會,這更是一個重要的處事原則。大律師公會有別於個人,大律師公會把整個專業的利益,綑綁在幾個領導人的個人政治傾向上,是極其不負責任的行為。這對公會這組織,對律師這行業,都會造成嚴重的損害。因為如果一個專業團體變成一個政治組織, 則不能避免其政治對立面,會採取相應的政治行動去處理這情況。 這絕對不是任何專業 團體願意面對的事實,對社會也沒有任何好處。
大律師公會選擇在一個重大的社會政治活動前一天,搞一個公眾遊行活動,雖然是掛着慈善的名義,但如沒有政治動機,有這個必要嗎?沒有其他日子可選擇嗎?

文章原刊於《信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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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論夏博義有否退黨,他都擁有外國國籍,屬於《港區國安法》第29條所提及的「外國人員」。在此情況之下,大律師公會任命夏博義為主席,是否屬於「接受外國人員支援」呢?

    陳凱文  2021-0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