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國偉:何只私人樓宇單位須限呎

2022-01-06
招國偉
公屋聯會總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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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於上月月底召開記者會,回顧特區政府在2021年的整體工作,並對於今年的工作提出展望,當中提及了不少關於房屋的政策,成為了社會關注的焦點之一。

當中,提出於2021至22年度第四季政府賣地計劃中,首次引入規定最低單位面積,其後發展局公佈位於屯門大欖的住宅地段中,會加入單位面積下限,每個單位的實用面積至少為280平方呎,以回應市民希望「住大啲」的訴求。

除了私人樓宇出現「納米化」的現象外,筆者亦留意到在資助出售房屋方面也同樣出現「納米化」的趨勢。首先在居屋方面,房委會於2014年復售居屋起,及至2018年的居屋計劃中,初次出現了部分少於300平方呎面積的單位,及至最近有報導指出,房委會於今年推售的居屋計劃中,更會出現少於200平方呎面積的單位,情況並不理想,不禁令人認為政府或房委會在資助出售房屋供應量不足的情況下,有為求「跑數」而犧牲了居住質素之嫌。

而在綠置居方面,房委會於2016年推出先導計劃,供應來自於正在興建中的出租公屋,故單位的設計與公屋根本無異。計及過去四期的綠置居計劃中,房委會共推售9,210個單位,當中介乎184至196平方呎面積的開放式單位共有1,536個,佔整體的17%,而介乎274至320平方呎的單位則有3,442個,佔整體約37%,合共達到4,978個,佔總體數量為54%。小型單位比例較高,最後便出現了滯銷的不良結果。在綠置居2019計劃中,最後餘下了523間青富苑及蝶翠苑的「蚊型」單位(少於200平方呎面積);而在綠置居2020計劃中即使再次推售,截至1月4日,青富苑仍尚餘489間,銷情依然冷淡,為求促銷,特首更建議放寬予公屋輪候逾一年或以上的申請者可購買貨尾單位,只屬折衷的辦法,要解決問題,應要由源頭做起。

筆者留意到,發展局局長黃偉綸表示,在2020年推出的觀塘安達臣港人首次置業先導項目中,單位設有實用面積的下限,約為250平方呎。然而,目前的資助出售房屋如居屋及綠置居等,卻無相關單位面積的下限,居屋更有「愈起愈細」的情況。筆者建議,要貫徹政策的統一性,政府應在正處於規劃階段的資助出售房屋項目中,同樣作出相關的規限,回應市民「住大啲」的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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