顏汶羽:冀完善法定最低工資制度

2022-07-07
顏汶羽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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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最低工資是2011年5月正式實施,在推出時,賺取最低工資僱員有18萬人,佔僱員百分比6.4%,到2021年大幅下跌,只有1萬4千人, 1%都不到,這反映了甚麼?就好比老闆無法用最低工資水平請人,要用高過37.5的時薪,才有人肯做。換言之,是否達到了「防止工資過低」的政策原意?

其實這個情況就正如一個硬幣,有其中的兩面性:一方面,少一些人賺最低工資,貧窮狀況得以改善;另一方面,最低工資水平,真正是低到令基層工友無法應付基本生活。

過去十一年,最低工資調整過六次,由最初28港元,到今日37個半,累積升幅34%;同期,反映基層生活甲類消費物價指數,2011年指數是75.8,到今日104.3,累計升幅38%;即是最低工資沒能跑過通脹,而去年凍結最低工資,變相是要到 2023 年才有機會再調整,基層工友「四年沒人工加」,變相再減人工。

假設一名拿最低工資的保安員,每日上班10個鐘,一個月上26日,每月收入9750,如果他住在劏房,扣除大約4500元租金,有5000元使用,一人家庭的話當然沒有問題,如果他是一個四人家庭呢?可以想像他們的貧窮境況。

事實上,香港一直存在貧窮問題,政府制訂貧窮線以來,十年之間,貧窮人口在福利政策介入前一直徘徊在130至165萬人之間,貧窮率20.6%至23.6%水平,香港貧窮沒有明顯改善。

在2019年貧窮報告指出,政策介入前,沒拿綜援的在職貧窮人口多達66萬4千人,他們每月住戶收入中位數14200,可以類比一下,剛才用保安員的例子,拿最低工資生活工作竟然少過在職貧窮中位數的4000元。

筆者認為,要更好地實現法定最低工資目的,有兩個元素必須檢討。首先,是由兩年一檢,更改為一年一檢。筆者注意到勞福局前局長羅致光解釋過:「按現行的機制,檢討過程中所需要的研究、分析及諮詢等工作,只能在每兩年檢討一次的框架下完成!」

前局長鋪陳的事實,現行調整機制分三階段,涉及大量數據同一系列指標、做全港性和聚焦性諮詢、收集社會意見,2020年時足足有110個組織參與討論,意見書也收到412份,委員會之後再做綜合整理同數據分析,加上宣傳工作,要過五關斬六將,先達到新的法定工資水平,交給行政長官和行政會議拍板。筆者認為,委員會如簡化整個檢討程序,相信大大減省兜兜轉轉討論,一年一檢絕對是可行的。

其次,訂立幾個決定性指標和方向。既然委員會用上人力物力來做決定,結果依然難以取得勞資雙方共識,當局不如在程序上尋求最大公因數,例如用一個既定方程式、加入某幾個決定性指標等,相信可以大大減省檢討資料分析工作,令調整操作更為彈性。

文章只屬作者觀點,不代表本網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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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論在香港還是其他先進經濟體,最低工資及職津都是解決工作貧窮最重要的政策之一。
    政府及最低工資委員會在調整最低工資時,固然需要考慮疫情的不穩定性,但亦不應只着眼於個別企業的短期成本。僅將工資視為生產成本並最少化,以維持成本主導的競爭,無助於提高職位及工作生活的質素。

    賢聚嶺南  2023-0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