鄒幸彤煽惑他人參與六四集會上訴得直 撤銷定罪及刑罰

2022-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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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被控去年發表文章呼籲市民參與六四集會,被裁定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成,判囚1年3個月,她提出上訴,下午獲高等法院裁定得直,定罪和判刑都被撤銷。

法官指,雖然去年5月警方因應疫情,禁止支聯會六四晚上在維園舉行公眾集會,但證據並無顯示警方有按法例履行主動責任,考慮是否有可行措施容許和便利集會進行,因此未能確立警方的「禁止令」的合法性,裁定上訴人挑戰成功。由於「禁止令」的合法性未被確定,因此即使上訴人呼籲他人到維園集會,亦不屬於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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