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警司朱經緯襲擊途人罪成 判囚3個月

2018-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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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裁定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罪名成立的退休警司朱經緯,在東區裁判法院判刑,朱經緯被判監3個月。

案件原定上星期判刑,辯方求情時提交四十封求情信,包括來自兩位退休警務處長,指朱經緯公職生涯潔白無瑕、可靠盡責。主任裁判官錢禮表示需時考慮,押後至今日判刑。裁判官指,本案案情適合判囚,以4個月起點,但因朱經緯已退休,重犯機會低,以及朱經緯受社交媒體壓力,故減刑1月。辯方申請保釋等候上訴獲批。朱獲准以5萬元現金保釋,但須每周一次到警署報到。

案情指,時任警司的朱經緯在2014年11月26日處理佔領行動期間,在旺角彌敦道以警棍襲擊事主鄭仲恆背部。他上月中在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一項襲擊致身體傷害罪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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