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國雄涉搶文件法庭裁定藐視罪不適用 律政司將提上訴

2018-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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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立法會議員梁國雄在前年立法會一個委員會,討論橫洲公屋項目時,離座取走時任發展局副局長馬紹祥的文件,被控藐視罪。

法庭早前裁定,有關條例適用於立法會一般程序,但不適用於立法會議員。西九龍裁判法院下午開庭,律政司代表在庭上表示會就裁決提出上訴,法庭將等候相關結果,案件押後。

事發在前年11月15日,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與發展事務委員會舉行聯席會議討論事件,梁國雄被指搶去馬紹祥桌上的文件,馬紹祥事後報警,梁國雄被票控。

新聞來源:香港電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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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立法會前議員梁國雄在2016年11月,涉嫌在立法會會議期間,搶走時任發展局副局長馬紹祥的文件。梁國雄否認一項藐視立法會罪,案件早前審結。今天在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梁國雄被判囚14天,刑期與其他案分期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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