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彥亮:制定小型再生能源政策

2018-04-20
蔣彥亮
學研社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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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期電力公司利潤管制協議簽訂時,兩電公司均承諾以上網電價,向民間回購可再生能源電力。現時兩電以每度電3至5元向民間收購,收購價比現時電力公司的每度電1元左右的發電收費更高。這個具吸引力的價格能推動市民在其單位或房屋,又或是地產商、企業在其物業興建太陽能發電版或發電風車,推動香港的可再生能源普及化,減低傳統化石燃料和核能的發電比例。

相比其他國家和地區,香港在地理上始終缺乏足夠空間和條件,發展大規模的可再生能源發電場地。因此,香港的主要發電來源,始終都需要依靠傳統燃料和核電,無法像其他地方大力推動可再生能源使用。不過,香港的樓宇密度高,摩天大樓甚多,小規模發展太陽能、風能發電技術,有助香港拓展多元可持續發電模式。

除了兩電推動「上網電價」的政策外,政府更應制定小型再生能源政策,協助企業和市民設置環保發電設備,推動更多市民善用空間,推動可持續發電。現時的太陽能板或風電風車的質素參差,發電效能不一,而市民亦未必熟悉安裝和接駁電線、電網的步驟。因此不論兩電、環境局或是機電工程署,都應該為市民提供便利的渠道,購買合規格、效能較高的太陽能板和風電風車,並提供專責的工程人員,為這些有意安裝可再生能源發電的住戶和企業處理技術問題。

相比澳門,上網電價僅2.8元至3.7元,香港的上網電價顯然較有吸引力。現時不少大專院校、中小學和企業大樓,在屋頂都設有太陽能板,試驗以這些設備為大樓的燈光或冷氣系統供電,不少都取得相當成效。唯獨上次城大天台倒塌事件,令不少人質疑到底天台的承重力能否足夠設立綠化天台和可再生能源設備,引起公眾對安全的關注。

因此,政府其實應該讓不同部門,包括機電工程署和屋宇署,檢視建築物和設備的安全,防止安全事故發生。長遠而言,政府應考慮設立一個跨部門的長期工作小組,推動住宅和商用、公用物業的可再生能源發電和使用,以及審視設備的標準、效能和安全度,並訂立可再生能源的各項發電目標,進行長遠的小型可再生能源政策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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