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正偉:外判工程,但不可外判責任

2018-06-20
承言
時事評論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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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鐵公司接連在紅磡站、土瓜灣站及會展站出現工程問題。因公眾假期為由而延遲一日公佈的土瓜灣站工程,最終披露的內容竟然比傳媒早前揭發的一幅還要多,實在令人汗顏。就連港府也忍不住漏夜發出新聞稿,表示對港鐵近期出現的工程問題都未能及時通報,政府完全不能接受。

對於接連出現的工程問題,港鐵表示會展開紀律程序追究,又會按照工程合約先承建商採取行動。而對於被批評調查不力,通報有問題,按照港鐵主席馬時亨早前的解釋,是由於港鐵沒有法定權力,過去調查事件及找尋證據時,遇到很多制肘和問題。包括部分出席會面的公司,可能會被法律顧問要求不要說太多,加上事件已發生數年,令部分口供有出入。

高層將自己打造成受害者

儘管馬時亨說,管理層不會護短,會配合警方調查。不過,至今為止,港鐵公司方面,並沒有任何高層為此負責。他們只是輕描淡寫的在傳媒面前致歉,又或者是向承辦商表達了「憤怒」,誓言要追究承辦商責任,將自己打造成為一個受害者的角色。

港鐵公司是一個商業巨無霸,更是一個公共運輸業的壟斷者,他掌握著這座城市的交通血脈。架構複雜,分工明細,可以提高港鐵的效率,但它不能成為港鐵,特別是港鐵的管理層推脫責任的理由。港鐵可以將他們的工程外判給承辦商,但作為一家特殊的公共機構,港鐵不應該將責任也給外判了。很難想像一家成熟的企業,其內部的管理制度能夠將管理層隱瞞到如此的地步,這中間僅僅是通報制度的問題?若是通報制度有問題,那是誰來負責這一制度的呢?誰又該為此負責呢?

如果港鐵的管理層將自己的責任外判給了承辦商,外判給了下屬,試問今後何人再為港鐵服務,何人再為港鐵賣命。一些有意或者無意的所謂醜聞,或許只會越爆越多,港鐵失去了市民的信任,更慘的是,員工對管理層也會失去信心。

港鐵有如「畸形怪獸」

從近期港鐵集中爆發的一系列工程問題,相信社會目前已經形成了共識,那就是加強對港鐵的有效監管。目前對港鐵的監管主要有兩個層級,一方面是商業機構上的監管,與一般的上市公司沒有差異;一方面是公共機構上的監管,港府通過鐵路相關條例對港鐵進行監督,然而,並沒有一個有效集中的體系去監督港鐵的日常。

一家政府作為大股東,需要承擔公共責任的上市公司,港鐵是一個畸形的怪獸。若沒有一個有效的監管,這頭怪獸隨時會失控,如同現在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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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劉韋瑋  2023-0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