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信:引用《土地收回條例》,弊多於利

2018-09-26
劉信
媒體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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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供應專責小組的公眾諮詢9月26日完結,民間則掀起了一場土地大辯論。在泛民一方,不少人極力提倡行使《土地收回條例》,從地產商手中回收土地,發展新市鎮或者起樓。然而,這個方法對於解決香港現時的土地問題,是否有幫助呢?

行使《土地收回條例》的最大問題,便是政府需要以市價去回購土地,這個市價比起很多地產商當初收購農地時的價格,明顯已高了許多。引用前地政總署助理署長Roger Nissim的講法,殖民地政府收地的時候一直行使《土地收回條例》,期間都未遇到過任何投訴,最大的投訴反而是:村民抱怨為什麼不收他們的地。

正中地產商下懷

因此,我們可以見到,不只是地產商,還是對於民眾而言,他們都樂見政府收地,因為該筆補償實在可觀。由於法律沒有任何改變,再加上香港樓價地價持續上漲,可以說政府的賠償仍然是非常吸引。

地產商買入農地後,不作任何發展,囤地的意圖其實眾人皆知,若行使《土地收回條例》收回這些農地,豈不是正中下懷?更嚴重的問題是,這批農地即使現時不去收購,其價值仍會隨香港地價不停上漲,所以持有農地的地產商,基本上是立於不敗之地。這也解釋了為什麼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寧願採用公私合營的方式處理,也不願意運用條例去收回土地。

退一萬步來說,即使政府引用《土地收回條例》收地,法例的第三條列明,政府所收回的土地,只能作「公共用途」。即使地產商願意以折讓價錢,讓政府收回土地,這些土地只能用來興建居屋及公屋。換句話說,收地不會使香港已開發的土地面積增加,可用作興建私樓的土地則因而減少,結果不但推高了私樓的租金和售價,可用來興建私樓的土地,地價也會被推高。

打造另一個「悲情城市」?

另一方面,收回來的土地,只會變成公屋及居屋的社區,而這類社區在治安、經濟上,都容易產生問題。此外,由於這類土地主要由農地改變用途而成,多數處於新界較偏遠的地區,當地居民的通勤時間隨時達兩個小時。繼續拓展這個所謂的「大西北」,究竟是否一個合適的選擇呢?那些新建的地區,又會否像天水圍一樣,變成另一個悲情城市?

弔詭的是,反對派一直指責政府對「大西北」的支援不足,另一方面意圖繼續將更多人口搬入「大西北」,究竟所為何事?背後又有何打算?這樣無理的政策都提出來,而客觀效果則是讓地產商獲利,這使人不禁懷疑,他們時常批評政府勾結地產商,其實會否是賊喊捉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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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閱讀
  • 特區政府可以參考借鑒內地開發土地發展的成功經驗。以深圳市福田區皇崗口岸附近「漁農村」舊改項目為例,「漁農村」早年引入私人市場力量以後,開始涉及商業、房地產等領域。

    劉勇飛  2022-1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