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人被控參與暴動等罪 袁智駒承認控罪

2018-11-08
 
AAA

WhatsApp Image 2018-11-08 at 14.32.27.jpg

前年發生的旺角騷亂,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等5人,被控參與暴動、參與非法集結、縱火等罪,其中一名被告袁智駒,在高等法院承認暴動和縱火共3項控罪。其餘4名被告否認控罪。

案情指,前年二月九日凌晨,本土民主前線的梁天琦及黃台仰,在旺角朗豪坊附近用揚聲器向示威者作出呼籲。袁智駒手持金屬棒和盾牌,向警方拋水樽及盆栽,又多次用金屬棒插向警方,其後又將疑似紙皮放在垃圾桶的火堆中。

袁智駒承認兩項暴動和一項縱火罪,法官下令他即時還柙,押後處理求情和判刑。

同案另外四名被告中,正在服刑的梁天琦、李諾文、林傲軒否認一項暴動罪。容偉業否認四項暴動、一項煽惑非法集結、一項非法集結及一項襲警罪。

延伸閱讀
  • 2016年旺角騷亂事件,涉案的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前年暴動罪成而被判監6年,梁天琦事後就刑期提出上訴,高院上訴庭今日(29日)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2020-0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