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如林:創新科技 須與簡政放權並駕齊驅

2018-12-12
徐如林
公共事務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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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預算案提出撥款一億元給數碼港發展電競,可見政府已明確肯定電子競技,著意在香港發展一個電競的生態圈。或許上層政府已予電競肯定,奈何有時公務員的辦事方式架屋疊床、頗為僵化,或是由上而下的問責風氣,令公務員只能照本子辦事。最近翻閱報章雜誌,看到不少對電競業乃至創新工業的執法或阻撓的新聞,難免會令有心創革的人氣餒。

「創新科技」意義上就是要帶出新的做法、應用、技術、產品等等,而如果這個創科是成功的,應該是史無前例的,每每是前人難以想像或實行的。因此,立法和執法方面是難以預先明文規範這類活動的,自然產生了灰色地帶。隨著政府一方面大力推動創新科技、社會創新、年輕人創業等等,這樣的灰色地帶愈來愈大。面對這些灰色地帶,政府及執法者可以採取兩個態度:一,沒有明文規定不可以做的事都可以做,並採用同情理解的辦事準則;二,將類近的舊條文或概念套用到「創新」的活動或產品。而後者,就如削足適履。隨著愈來愈多人投身創新科技,假如政府由上而下沒有一套對創新科技「友善」的大政策,這樣的衝突只會愈演愈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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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香港興起了「電競館」,也有大專院校舉辦的電競課程報名人數爆滿,似乎電競之風沒法擋。簡單而言,電競館可以是專業電競隊練習的地方、線上直播電競比賽的地方或是供粉絲現場觀看賽事的「表演場地」。仔細而言,這是因電競和網上直播等互聯網新產物而應運而生的新事物。可是最近有新聞卻報導,有電競訓練中心被政府當成網吧,甚至是遊戲機中心。相關人士需要領取相關牌照之餘,也要按照這些類型的場所去經營,例如顧客需年滿十八歲和穿校服者不得進場等,更曾有例子是電競館負責人被檢控至留有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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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以香港政府之大,難免有「左手打右手」的情況出現。但假如政府高層能改變一下管治方針,用心改變上下公務員的風氣與思維,這樣的情況肯定能大大減少。例如,若要推廣創新科技,政府高層必須要先將事情從根本處全盤思量好,而不能單靠口號、宣傳或撥款等治標不治本的方法,否則最終惡果將由應政府號召的「爛頭卒」全盤承受。這樣將大大傷害政府的管治威信,以及市民對政府的信任。

要改善以上問題,第一,整個政府上下,必須先要有開放思維,包容新事物的出現,學會體諒和了解,其次才是推廣和實質的支持。這樣的話,公務員遇到模稜兩可的情況時,就不至於只將舊有規條硬套,這樣才不會令新創意、新思維窒息。例如,政府應帶頭向廣大公務員推廣創新思維,例如Lean Startup、Design Thinking等等,定期更新他們最新的市場狀態,在公務員間帶起接受新思維、新事物的風氣,起碼令他們不要第一感覺就否定或挑剔他們不熟識的事物。「放權」就是要多給公務員酌情權,特別是在面對創新科技時。也要摒棄過份問責的風氣,才能令公務員有膽作出合情合理和有彈性的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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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由上而下,政府應盡力和盡快將相關法律條文或指引更新,令其能囊括創新科技及追上潮流,起碼在合理情況下不抵觸或壓抑新事物的產生。不用將肯帶頭創新的人「當賊辦」,而要將創業先驅帶至陽光之下。「簡政」而言,例如檢討是否有需要指名道姓定義「網吧」和「遊戲機中心」呢?還是能有一個含義廣泛的牌照,令類似「網吧」的新場所形式不至於犯「原罪」呢?因此,我認為香港政府在再大力推廣創新科技或電競前,絕對要先簡政放權。否則只會有更多自打嘴巴的情況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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