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珮帆:萬能key失效 偷拍無王管

2019-04-24
葛珮帆
立法會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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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審法院月初就協和小學試題外洩一案頒下判詞,裁定「不誠實取用電腦」罪不涵蓋使用自己電腦和智能手機作案的情況,此判決令到以往律政司用以檢控偷拍罪行的「萬能key」失效,在私人地方用自己手機進行偷拍的行為,頓時變得無法可依,無例可告,變相縱容偷拍行為。

現時控方只可循「在公眾地方行為不檢」、「遊蕩」、「有違公德」控告偷拍者,三條罪都只適用於公眾地方,若在私人地方被偷拍,一概難以入罪。而且這些罪名應用在偷拍上並不合適,因為並非針對性處理偷拍行為,罰則亦過輕,更不是性罪行。至於律政司建議針對私人地方偷拍用《公安條例》第17B(2)條「破壞社會安寧」執法同樣不理想,因為與不誠實取用電腦定罪準則不一,而且破壞社會安寧最高罰款五千港元及監禁十二個月,刑責較不誠實取用電腦最高可被判監禁五年為輕,舉證又困難,根本難以成功入罪,亳無阻嚇力。

不誠實取用電腦罪失效的禍害已經出現,月中一名男子涉嫌在商場廁所用手機偷拍另一男子,律政司使用「不誠實取用電腦」作出檢控,最終因協和一案的判詞,出現「有罪但不能告」的問題,被告男子只需自簽二千港元、守行為一年了事,毋須留有案底。案件對社會發出危險訊息,以為偷拍毋須負上刑責,偷拍裙底及私密處等的行為將更為嚴重。另外,本港現時仍有九宗用同一控罪檢控的案件還未處理,或會出現同樣結果,有必要堵塞法律漏洞。

筆者所屬政黨婦女委員會已發起請願,要求政府堵塞偷拍罪行「無王管」的漏洞,筆者亦於不同場合多次表達對事件的關注,也兩次去信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及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要求安排聯合特別會議討論打擊偷拍及偷窺行為事宜,和要求政府回覆應對偷拍行為無法可執的情况。

英國本月十二日正式將偷拍裙底列為刑事罪行,香港應參考英國的做法,盡快訂立「窺淫罪」,針對性規管公眾及私人地方的偷拍敏感部位行為,並要加大阻嚇力,將偷拍納入為性罪行條文中,為受害人提供足夠保障。香港已出現法律真空期,「窺淫罪」立法刻不容緩,政府應立即展開「窺淫罪」的立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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