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易:中央介入逃犯條例爭議,「婆媳關係」難處理

2019-05-20
路易
香港媒體主筆協會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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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筆者前文預計,果不其然,逃犯條例修訂已經上升到了管治權之爭,現在北京所有的表態都可以用四字概括:必須通過。

以往,西環亦會召集政圈親北京人士「座談」,但從未如此高調,尤其涉及香港自治範圍之內的事務,有一種「不適應,適應適應也就適應了」的姿態。據參會人士引述,王志民斥責了「外國談逃犯條例就可以,中央發表意見就不可以」的怪象。

筆者當然不希望香港的政策被外國干涉,但希望不希望同可以不可以是兩碼事。之所以香港內部事務外國可以談而中央不可以,原因很簡單,現實很殘酷,基本法第22條規定如是。

是否違法先按下不表,我們看北京如此高調介入可能產生的效果。

首先,它打破了港府修例的邏輯。在近期的數次解說中,港府強調此次修例「非針對內地」。既然非針對內地為何中央如此發功,操作可能使民眾懷疑其背後的用意,製造「不必要的恐慌」。

其次,本次立法陷入僵局的原因之一,就是港人對內地各官方機構能否依法辦事缺乏信心。而北京如何執行基本法是香港市民了解內地法治水平的窗口。如此不顧22條的規定介入香港內部事務,有可能削弱市民信心。

第三,原本矛盾僅存在於香港政府與不同社會界別之間,亦屬自治範圍之內。北京的介入讓爭議轉為中央與香港社會的矛盾,直接跳過港府,破壞了港府的威信,亦不符合港澳辦主任張曉明上年傳達的「維護行政長官的權威」的中央精神。

再說遠一點,這種操作也會使國際投資者和台灣同胞對「一國兩制」的信心再有動搖。

筆者常用「婆媳關係」來比喻中央、港府和香港社會之間的互動。好的婆媳關係是丈夫親近妻子,同時解決母親的擔憂。在這個過程中丈夫必須佔主導,母親不能隨意插手,否則不管丈夫有「幾叻」,妻子都會認為他無能,只是「媽寶」。另一方面,丈夫也不能家裏什麽事搞不定就找老媽幫手,否則母親與妻子有「代溝」,直接衝突只會製造仇恨。同時,丈夫主導「婆媳關係」是對母親形象的最好保護,有事丈夫擔,妻子也不會時時想挑戰母親。

現在中央、港府和香港社會的互動正是「婆媳關係」的最困難狀態,三敗俱傷。

然而特首更要注意,中央、港府和香港社會之間的關係有一點比真正的「婆媳關係」更麻煩,那就是在婆媳矛盾最極端情況下,丈夫可以離婚換個老婆解決,而特首卻不能換人民。如果特首只聽中央話事而冷落了香港社會,當特首與香港社會鬧翻的時候,中央換不掉人民只會換掉特首。前特首梁振英就是前車之鑒,值得深思。

香港第一季度經濟增長僅為0.5%,為十年來最低。在外圍經濟環境並未明顯惡化的情況下錄得如此低位,不排除有資本從香港撤出的可能性。此刻與其政治絞殺,特首更應審時度勢,帶領香港度過難關。畢竟香港繁榮穩定是中央所有涉港政策的目的,「基礎不牢,地動山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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