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國正:二勸「港青」,取去自己眼中的梁木,收刀入鞘吧!

2019-10-04
周國正
前香港浸會大學文學副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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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勸「港青」,取去自己眼中的梁木,收刀入鞘吧!

——兼回應不周山同學《只緣不在此山中:「反送中」成因探討,與周國正師商榷》一文            

作者周國正,前香港浸會大學文學院副院長、中文系系主任

 2019年10月3日星期四,於倫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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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如何理解香港事件的表象與本質》一文(下稱《本文》)上網後,浸會大學中文系的一位舊同學寫了長文《只緣不在此山中:「反送中」成因探討,與周國正師商榷》(下稱《商榷)》)提出異議。非常感謝這位舊同學的意見,同學現在也是老師了吧?《商榷》寫得認真,從理性出發,擺事實,講道理,冷靜分析,逐點反駁。更值得稱道的是反駁時的態度,對異見者保持尊重,在今天非友即敵,不是黑警就是曱甴的瘋狂氣氛中,如果香港之爭能多一些這樣的君子之爭,當不會陷於如斯亂局了。

就《本文》與《商榷》的爭論,有論者謂,代表了兩代人的「世代之爭」,說得不錯;但還欠了相當重要的一點,代表了兩種不同角度的思考——遠觀與近觀、雙向與單向。我的回應,也會由此出發,藉此機會提出一些已超出《商榷》所論,但在今日香港社會具有普遍性的問題。

一. 遠觀與近觀

《本文》上網,有不少同情示威者的學生說我「離地」(放言高論,不切實際,「迂闊而遠於事情」之意),語帶譏諷。不過,我對這評語倒是甘之如飴的,非真知我者不能出此言也!因為「離地」,正是我時常對學生作出的規勸,不離地,則永遠不能「站得高,看得遠」;一葉障目,連樹木都看不見,更莫說森林了。

「離地」,不看眼前而看長遠,不看小而看大,於細節即使略有所失,但只要總方向正確,儘管其間有磕磕碰碰,也不足為大局之累;長江、黃河在萬里途程之中不論如何迂迴轉折,或北或南,但最後仍然東奔入海,「東奔入海」,這才是最要把握的關鍵。

《商榷》也是同意要「離地」的,但指出,不能太高太遠,高至太空,就大的小的什麼也看不分明了,這說得沒錯。不過,何大何小?這是相對的,「天下莫大於秋毫之末,而泰山為小」,我和《商榷》的作者不能強求意見一致;就讓我把自己認識中的大小說出來,讓讀者自行判斷,我是在高山上看下來,還是從太空中看下來吧。

什麽是大?什麽是小?以火柴與易燃物相較,則易燃物是大,火柴是小;以反修例與雙普選相較,則雙普選是大,反修例是小;以雙普選與民生困頓相較,則民生困頓是大,雙普選是小;《本文》中的表象與本質即以此立說。

《商榷》花了頗多工夫詳列反修例的過程、其中的轉折,我覺得是小處着眼,大可不必。因為《商榷》也承認這是觸發點,也就是我所說的火柴,即使火柴實時吹熄——林鄭月娥立刻撤回,甚至再加下台謝罪,也只能解一時之困,之後總會找到另一個機會再爆發。《本文》有這麼一段:

「吹熄火柴很容易,但只要易燃物仍在,大火就仍然繼續燒下去,就算這次連大火也撲滅了,以後另一支火柴、另一個煙蒂、另一次泄電,甚至另一天日常的煑食燒水,也總會再一次又一次做成火災。」

現在修例已撤,而暴火不熄;而一向對政治冷漠的港人,忽然冒出幾十萬示威者,那麼嚮往那些崇高追求,這才是要認真探究的易燃物吧?再去追查那火柴的成份、生産的工廠、購入的價錢,有何意義?和《百喻經》中有人受了箭傷,醫者不去療傷,先探究弓由何木製造、弦以筋以絲構成、色屬黑白黃赤等等是否一樣?(真喜歡小處着眼的,不妨看看前廉政公署副專員郭文緯《我對香港動亂的看法》,其中對條例內容作過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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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修例而瞬即轉為「五大訴求」,已經看到反修例的火柴角色;不過,現在示威者、暴亂者的注意力又都轉而集中在所謂警察暴力、警權過大、黑警等等問題之上,這是從大處着眼,關乎要害的問題嗎?好!就算如你所願,得到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那又如何?可以跟着就有雙普選?就可以解決民生困頓嗎?林鄭惹出這禍,林鄭就要下台,警察打得我慘,警察就要遭殃;這是集中力量去爭取重中之重的明智之舉?還是小孩子你打我一拳,我回踢一腳的簡單報復心理?拚命要求懲處,只着眼於如何一解心頭之怒,一泄心中之忿,這恐怕正正就是《本文》中所說的,「不是經過冷靜思考,有計劃按既定邏輯進行的理性行為,而是心理鬱結非理性的激烈宣洩」吧?

取大不取小,也適用於如何理解《本文》中的引例引語。

《論語》條目數百,不少都是就個別的人、事而說,這是小;但由個別的人、事而引申為一種原則性的行為指引,這是大;正因為能夠由小而大,所以才能超越時地限制而具有歷久彌新的普適價值。「暴虎馮河」之語固然是由討論戰陣而引起,但如果只能適用於打仗,則誰會在戰陣之中徒手搏虎,泅水過河打的又是什麼?「暴虎馮河」云云,孔子豈非一開始就說錯了?Weber 之言是百多年前就德歐政局而發,難道就只適用於百多年前?就只適用於德歐政局?對今時今日、世界各國的執政者就不適用?凡所作所為可能對別人産生嚴重影響的人就不可以連類而及,引以為戒?韓非的實力政治論難道也只能及於兩國,不能及於兩地、兩鄉、兩族以至兩人?真要刻舟求劍的話,我們首先就要把這成語丟了,今天誰還會用劍?難道不是擬於不倫嗎!

今天,中國已經進入到世界各地所有人的視野,他們在考慮本身長遠發展路向之時,一定也同時考慮能否與中國的長遠發展路向相適應。只有香港人,在他們視野中,香港就是整個世界,中國可以完全不出現,開口就是「七百萬香港人要什麼什麼」、「我們要什麼什麼」,還以爲現在是上世紀七、八十年代,香港可以予取予攜,不懂得同時也要想想——地比香港多近200倍的十四億人要的又是什麼?他們還沒養成一個習慣,用「咱們「代替「我們」。

什麼是大?什麼是小?這是高山靈語,還是太空傳音?

        

二. 雙向單向 

我曾經在Facebook發過一文,規勸學生:

1. There are always two sides to every coin;批評對方,也要承認對方合理之處;為自己辯護,也要承認自己的錯誤。如果你認為自己一切都正確,對方一切都邪惡,那你要立刻猛省,是否已經入了魔道。

2. 我們很忿怒,但對方也同樣忿怒,為什麽?我們可以堅持自己的觀點立場,但也必須嘗試從對方的觀點立場去考慮。

《商榷》作者和我都是學術界中人,都知道要掌握正確的研究方法,不過,要正確的不僅是方法,也必須包括態度,要能正反兩面去看問題,要了解對方的觀點。以下就兩個問題作討論:

A. 功過得失

《商榷》論中國的弊端,論港人之所以恐共,稽古探流,由整個時代而及個人家庭,說得都很對;事實上還可以說得更實在一些:

● 土地改革時殘酷的鬥地主

● 大躍進時期估計餓死四千萬人

● 文革時期的父子相告、朋友互訐、夫妻反目、生徒凌師;紅衛兵的盲目攻擊破壞;人際間信任、同情、關愛——這些可貴人性的失落崩離;科技、教育、經濟、民生的癱瘓倒退等等;其對民族元氣的損害,比之有形的人命傷亡更深重深遠得多(因文革而死者估計二百多萬)

●  八九·六四以武力鎮壓和平示威的學生

而且,直至今日,內地仍然充斥着種種問題:粗野無禮、人心麻木、物慾橫流、道德淪喪、法治低落、人權不彰、貧富懸殊、環境污染、食物多危、偽劣充斥、老幼留鄉、民工艱苦——等等等等,至於官員弄權、貪污腐敗之矚目驚心,聞者色變,就更不用說了!

不錯,這些都是確確鑿鑿的事實( facts),港人之恐共也,不亦宜乎!不過,在我和學生的傾談中,以下這些卻從來都沒人提起:

● 在改革開放之後約30年間,按世界銀行統計,全世界得以脫離貧窮線的約8億人,而其中6億5千萬人是在中國;也就是說,中國一國在這方面的貢獻,佔了全世界的80%,是其他國家總和的4倍

● 中國在改革開放之後的二三十年間,人均收入增加了5倍,全民家居環境、工作機會、衛生條件、教育水平、交通運輸各個方面都得到大幅改善

● 識字率由百份之十提高到百份之九十;現在每年大學生800萬,令近千萬人可以通過自己的努力有望成為中產階級

● 人均壽命由49年的約40歲上升至最近的70多80歲,其中意味着有多少億人免於因貧病失救而死亡?多少億嬰兒免於疾病感染而夭折?

上面所有的醜惡都是真實的,正如所有的美好也是真實的一樣;每一面都是facts,但任何一面孤立起來,都不是reality。  兩面公平並觀,才是正確的態度,才可以看到中國的「真面目」;在這個意義上,態度其實更為重要,因為如果只說一面,由於所說的都是事實,所以具有更強的誤導性,往往連自己也騙了。

港人之恐共,我完全理解;但我完全不理解的是,何以他們對億億萬萬人的脫離困境,改善生活,走向小康卻絲毫沒有為之歡欣鼓舞?是其是,非其非,做人處事,這不是最基本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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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政府沒有正式向人民就之前的重大過失道歉,不錯,是有欠理想;不過,比口頭遠為重要的是有沒有在實際行動上痛改前非,大力改善人民生活,以此作出重大補償。根據國際知名民調機構Pew的調查結果,在2010年前後,中國人民對生活滿意的約85%;覺得比前五年生活有所改善的約70%;認為未來五年會更好的約82%;在年青人中更有92%對前景感到樂觀。「聽其言而觀其行」,你覺得重要的是「聽其言」還是「觀其行」?

很多人會說:國民滿意?樂觀?他們看着袋中有錢而已!孟子不是教訓過我們嗎:「何必曰利,亦有仁義而已矣!」 《商榷》下面幾句話,我在不同場合聽過很多次:

「當然近三十年國家發展的確有目共睹,但問題在於經濟上的發展,不能令部分人放棄是非黑白;GDP總量上的飛躍,也不能令部分人以此取代道德價值判斷」。

「不能令部分人」其實應該改為「不應讓任何人」,經濟上、GDP上的發展,當然不能取代是非黑白、價值判斷。但前提是我們可以不僅在概念上,而且在實際上把兩者劃分得一清二楚,置於對立地位,用句老話說:嚴於孟子的「義利之辨」,文哲老師對此當然耳熟能詳。不過,義是什麼?利又是什麼?卻往往沒說清楚。權貴個人的利益是「利」,沒問題,但百姓的公利大利呢?是「義」還是「利」?

我們可以試試從《孟子》一書找答案,書中反覆大倡王道仁政,這當然是「義」了,且看王道仁政的具體內容是什麼?

〈梁惠王上〉:

 (答梁惠王)不違農時,谷不可勝食也;數罟不入汚池,魚鱉不可勝食也;斧斤以時入山林,材木不可勝用也;谷與魚鱉不可勝食,材木不可勝用,是使民養生喪死無憾也,養生喪死無憾,王道之始也。五畝之宇,樹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也;雞豚狗彘之畜,無失其時,七十者可以食肉也;百畝之田,勿奪其時,數口之家可以無飢矣;謹庠序之教,申之以孝弟之義,頒白者不負戴於道路矣。七十者衣帛食肉,黎民不飢不寒,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

 〈梁惠王上〉:

王如施仁政於民,省刑罰,薄稅斂,深耕易耨;壯者以暇日修其孝弟忠信,入以事其父兄,出以事其長上。

〈梁惠王上〉:

    (答齊宣王) 是故明君制民之產,必使仰足以事父母,俯足以畜妻子,樂歲終身飽,凶年免於死亡,然後驅而之善-------五畝之宇,樹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也;雞豚狗彘之畜,無失其時,七十者可以食肉也;百畝之田,勿奪其時,八口之家可以無飢矣;謹庠序之教,申之以孝弟之義,頒白者不負戴於道路矣。老者衣帛食肉,黎民不飢不寒,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

 〈滕文公上〉:

民之為道也,有恆產者有恆心,茍無恆心,放僻邪侈無不為矣;及陷乎罪,然後從而刑之,是罔民也,是故賢君必恭儉禮下,取於民有制--------夫仁政必自經界始;經界不正,井地不鈞,谷祿不平,是故暴君汚吏必慢其經界;經界既正,分田制祿可坐而定也。

行王道仁政,固然要包括省刑薄斂,教民養德。不過,「五畝之宅」云云先後說了兩次,可見孟子反覆致意,念茲在茲的,首先仍然是如何保障百姓的經濟生活。不過,其實省刑養德也絕對離不開經濟條件,因為刑如何可省?最正本清源的做法是使百姓根本不去犯罪,所謂「必也使無訟乎」;要做到這一點,那又要先令到百姓有安定生活,生活如何能安定?百姓要有穩定收入,收入如何能穩定?那要有固定田產(有恆產),田産如何能固定,那要產權-使用權明確(經界正)。

「夫仁政必自經界始」,也就是說,推行仁政,要從解決GDP問題入手,首先處理田畝產權-使用權問題,因為産權-使用權不明則收入不穩,收入不穩則衣食不保,衣食不保則生活不安,生活不安則百姓蠢蠢欲動(無恆心),為了生存,放僻邪侈什麼壞事都會做出來;這樣的話,刑如何能省?德如何能養?——「道德價值」如何能實現?

  《論語》:

子適衛,冉有僕。子曰:「庶矣哉!」冉有曰:「既庶矣,又何加焉?」曰:「富之」。曰:「既富矣,又何加焉?」曰:「教之」。

孔子去到衛國,高興看到人口繁衍(庶矣),指出下一步就是要改善百姓的物質生活(富之),到人人生活豐足,才可以教民養德(敎之);不僅和孟子的思路相貫,而且和《管子.牧民》的「倉廩實然後知禮節,衣食足然後知榮辱」也如出一轍!儒、法一般皆認為其道大殊,但在這方面卻殊途同歸。

欲養德,先飽腹,這是一種普遍存在於中國古人之中的認識,不限於儒、法。《易干文言》「利者,義之和也」,「義」與「利」不僅不處於對立地位,而且彼此相承;這種認識甚至融合體現於字詞之中,現代漢語中「流氓」一詞指無賴惡棍,當然談不上什麼「道德價值」了吧;不過,「卿本佳人,奈何作賊」,好好的一個人何以淪落至此?原來「流氓」一詞源於"流民'',也就是流離失所的人,何以流離失所?因為失去土地,亦即孟子所說「無恆產」,「無恆產」而又要維生,自然被逼「放僻邪侈無不為」,「放僻邪侈無不為」的人當然就是流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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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重視「是非黑白、道德價值」的恐怕無過於孔孟吧? 不過,孔孟言治國,開宗明義就說「富之」,就說「恆産」,也就是說,道德操守要以a full stomach為基礎;GDP不是一切,但沒了GDP,則一切也無從談起!GDP是「義」是「利」?是「白」是「黑」?是「是」是「非」?兩者之所以不能置於對立地位,因為在實際上是「高以下為基」。提高敎育水平,改善衛生環境,減低營養不良,防免疾病夭折,提供安全環境——這些都是王道仁政吧,沒有相當的GDP,這一切如何可能?GDP就只是錢嗎?中國近40年間的作為,是GDP抑或是仁政?

古人把傳統政體稱為陽儒陰法,我則把今日中國稱為外馬內儒,這是其中一個原因(見周國正《我為什麽反對西方民主,反對一人一票每票等值》文,見www.datongsixiang.com)。Half-jokingly:我手邊有一海內孤本《周注四書》,首章首節首句就是:「夫仁政,必自GDP始。」

當然,以GDP始,並不意味能以GDP終,而且GDP也真的不時與「是非黑白、道德價值」矛盾,前面所說的「粗野無禮、人心麻木——」等等很多不就是GDP惹出來的禍嗎?既已「富之」,《周注四書》第二章就是「敎之」了,要解決「粗野無禮、人心麻木——」一大串大問題,長路漫漫,還要以恆心耐力走下去。中國現在是不是很多地方都非常令人不滿?遠遠不如西方先進國家?對極了!看到一些外國報導,跑完歐美幾國,就往往有論者撰文,看看,人家已經都這樣這樣了,我們怎麼還那樣那樣呀!為之不勝感慨。有人剛剛動過大手術,傷口正在癒合之中,走路都要扶着牀邊,有人說:「鄰居阿John剛剛跑完馬拉松,你為什麼不也跑跑?差勁!」

這裡順帶一提,《商榷》謂「或許老師認為國際特赦組織是外國勢力,其心可誅,不可取信。」這話只說對了一半-------「不可取信」,「其心可誅」云云則絕非如此。我對一般人權組織成員的動機其實是非常尊重的,人飢己飢,人溺己溺,其本心實在可敬,即使為別有用心者利用,也可說是非戰之罪;不過,也無法隱藏對其偏蔽的輕視。這些人很強調human rights,什麼是human rights?把一個人從黑獄中拯救出來,令一個異見者免受虐待,這是human rights吧?那麼,把千萬人從飢餓瀕死邊緣拯救出來,令千萬人免於戰亂威脅,得以在安定的環境中生活,那又算不算human rights?他們在指責中國政府侵犯人權,壓制異見者的同時,是否也要對中國政府對人民在生命、安全上所作的巨大貢獻力加讚賞?那些暴亂者被粗暴對待,要加以譴責,那麼警察被暴亂者推在地上打得頭破血流,那些人是否同樣也要受到譴責?只要一穿上警服,警察的人權就被取消?

在西方政治文化中,傳統上向來對政府持不信任態度,因此千方百計要加以禁制規限;其極端者(指極端愚蠢)甚至可以完全不考慮具體的是非對錯,凡居高位,凡有權勢者皆視為不對,「無論高牆有多正確,我都會站在雞蛋那一邊」,這是村上春樹得人廣人傳誦的名言。我真想知道,歐美那些射殺黑人及穆斯林的白人種族至上主義者(white supremacists)、那些假伊斯蘭之名而濫殺無辜的狂人,相對於政府,當然處於弱勢,都是受到高牆打壓的,此君是否也會站在他們這一邊?反之,只要一穿上警服,一代表權威,他們就一定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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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警暴問題 

如前所言,近日這已經成了社會關注的焦點。這裡又要重提我Facebook帖文第1點了:看事要正反兩面並觀。我曾經對人說,毒蛇猛獸人人都知所防備,但其實有些小動物,雖然看似溫馴,其實也可以造成很大危害,其一是蝙蝠,另一是白鴿;蝙蝠可以察覺到黑暗中很多東西,但卻永遠看不到陽光下的世界;白鴿正好相反,夜盲,只能看到光明,對黑暗一無所見;所以我們最好還是做人,既可以享受朗朗晴天,又懂得戒懼陽光照不到的黑暗角落。可惜月來所見,不是蝙蝠,就是白鴿;以下是我發給幾個朋友的一些話,從中可以清楚看到我的態度:

1. 這些月來和親友學生討論,一言以蔽之,相當失望。無論教育水平如何,甚至一向博學的、理性的,都只是看到自己想看的那一面,沒人能正反並觀兼顧整個問題;反中的,傳來都是警察如何殘暴,政府如何不公等等;反反中的(比「親中」一詞更準確),則永遠都是暴徒的瘋狂野蠻,肆意破壞之類;說的雖然都是facts,但卻忽略了這絕非全面的reality。所以,能與你交流真是難能可貴,終於有人可以真正互相「討論」,而不僅是情緒宣洩式的彼此share 了。

2.  謝謝轉來的《鏗鏘集》和評論。對,如果在元朗襲擊事件中,警方事先知曉,但不採取行動預防,亦不在事發時加以制止拘捕,實在難辭其咎,應該嚴厲譴責並追究責任。《鏗鏘集》另有一集《這年初夏》,反映年輕示威者的心態,如何想保衛香港,為香港未來而戰等等(https://youtu.be/aeMIHmpRyAg),你一定也有興趣看看。不過,作為社會良知的傳媒,我覺得也應該同時從另一面拍攝示威者暴力衝入立法會、以化學品攻擊警察,咬斷警員手指,包圍辱罵過路老人等等事件(另郵傳上),否則就難以讓市民觀眾對事件有比較全面的了解,未能合於不偏不倚、公正持平這最基本的傳媒操守了。

「飽讀詩書」我何能企及,但對聖賢「是其是,非其非」的態度倒是很努力學習的;以孔子為例,對管仲其人,一方面因其僭越違禮的行為而大加非議(「管仲而知禮,孰不知禮!」),但另一方面又因他有功於華夏人民而大為稱許(「民至於今受其賜------微管仲,吾其被髮左衽矣」);孔子之冷靜明智,不偏不倚,值得我們終生服膺。《大學》作了很好的概括:「好而知其惡,惡而知其美」——即使很喜歡,也要看到對方的缺點;即使很討厭,也要承認對方的長處。這是我當老師時常用來敎導學生的,自己作為老師,當然更要身體力行了。

你表妹覺得我很「愛國」,不知這印象從何而來?因為過去幾次跟兩位的討論中,反反覆覆都只是傳達了同一個信息——看事情要全面,要正反兼顧,不能偏頗,不能僵化。如果兩位不嫌麻煩的話,可否把我之前幾次通訊重看一遍,看看有哪一次違反了「是其是,非其非」的原則,只是一面倒的「讚」,一面倒的「彈」?

兩位在內地的痛苦經歷,我完全理解,這也是很多千萬中國人的共同經歷,最真實,也最痛切。不過,我們恐怕也不能永遠停留在自己那個時代之中,也要看看別人今天處身的這個時代。我看到自己的內地學生,在他們眼中,世界雖然並不完美,但充滿機會與希望,令他們對自己的未來可以有所期待、有所追求;這些感受,也是同樣真切的吧。

每個人作判斷的時候都自然會先從個人的經驗出發,不過最後也一定要超出個人的經驗,看到主觀感受之外的客觀事實,以冷靜的理性去歸納總結。這是我治學的體會,有什麽說得不對的,還望兩位不吝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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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榷》中對警暴問題有詳細的論述,我確信都是事實,其中不少警察的行為我更同樣在傳媒,特別是西方傳媒的報導中看到;不錯,我也看到有將軍澳居民投訴在散步時被打,也有人批評警察在地鐵太子站一衝入就打人;居民散步被打當然是濫用暴力,至於太子站衝入未作調查就打人也非常魯莽,對方已經倒在地上而仍然棍擊更很難得當。至於香港不少人對警察的忿怒甚至憎恨,只要看看自己學生中有多少人在Facebook中把自己的頭像「拉黑」,就清楚不過,完全無待於以調查數字為據了。

不過,同樣清楚的是,我也在傳媒,包括西方傳媒的報導中看到暴亂者對警察的攻擊、對車站的破壞、對另一方的毆擊侮辱。而在我的朋友之中,也有很多,甚至是絕大部份都對這種所作所為極端反感以至厭惡。這些朋友向來不能稱為親中,但今天卻成了非常的反反中;不錯,他們大多在65歲以上,不過就不屬於敎育程度在小學或以下級別,而是在六、七十年代接受精英教育的大學生( I must  confess:我是儒家,也是李光耀的崇拜者,深知智能有異,不接受西方那種無原則全面性的人人平等,這也是我為什麼反對一人一票的原因),他們的感受也和仇警一方同樣強烈真實。

在我們強調一方對警察的仇恨時,是否也要了解另一方對暴亂者的厭惡?為什麼他們不同情暴亂者,為什麼他們不視那些攻擊破壞為官逼民反,以暴抗暴,以直報怨的行為?我並不確知,我所知的是,一如我在《本文》所說的:

「不錯,視頻中看來警察很粗暴;但也要先看看那些人之前做了什麽,也要了解何以警察就對這幾個人粗暴,而非對其他人。過去多年都有七一遊行,警察只是負責開路和維持秩序,從沒動用警棍、催淚彈之類的,為什麽這兩月來卻大不相同?是示威隊伍和平行進之時警察忽然衝上去襲擊?抑或是有人用雨傘戮,用磚頭扔,用鐵柵撞,攻擊警察防線然後才還擊?」

這令我想起,2009年烏魯木齊恐襲,恐怖份子見人就殺,二百多路人無辜死亡,有恐怖份子被武警當場擊斃;某些外國傳媒就只截取暴徒倒卧街頭的部份,以顯示所謂中國政府的殘暴,完全不提何以武警要開槍。

暴亂者為什麼要違法破壞,要暴力攻擊?最常見的說辭是我們是以暴抗暴;這說法要成立,要基於一個前提:對方先用暴力。不過,警察什麼時候先用暴力了?首先,我沒有看過警察攻擊示威者,被攻擊的都是暴亂者;其次,即使是對付暴亂者,也總是先有人全副武裝,披堅執鋭,向站着不動布防的警察攻擊,警察才會揮棍回打。要解決這惡性循環其實很容易,你不暴力衝擊警察,警察就不會用暴力回擊,連小指頭也不用動,更準確地說是「連小指頭也不可動」,就可以從源頭把禍根拔除,不僅連「抗」也不用「抗」,甚至要「抗」也無從「抗」,因為根本無暴可抗!不戰而屈人之兵,此乃上上之策,豈不更好?現在買齊裝備,literally armed to teeth,周周出動,到處破壞,到處攻擊,是以暴抗暴,以直報怨?還是以暴招暴,咎由自取?至於其他那些衝入地鐵站大肆搗亂,對另一方圍毆侮辱,搗毀親中酒吧等等行為就更不勝枚舉了,你叫我的朋友怎麼可以接受!你是暴力之源,一切暴力由你引起,然後你自視為受害者,以此作為不斷暴力的理由,這算什麼理由!

我之前反覆強調要正反兩面並觀,要持平,但持平並是各打五十大板了事;孟子對「執中無權」大加非議,就是反對那種自命中立,不肯認真去作權衡判斷,隨便各打五十大板的做法。這種做法的香港版就是以一副苦口婆心地的樣子,大談「要建立對話平台,誠懇交流,加強溝通」之類,不僅不對暴力作出譴責,甚至連勸止都不肯;這種廻避表態,不得罪任何一方,但求滴水不漏的做法,或是出於無能,或是由於不敢,若非知性上的低下,就是德性上的卑怯,絕不可取,此所以顧炎武說:「士大夫之無恥,國恥也!」孟子說一定要「權」——兩方並觀,權衡其中是非得失然後作出判斷。

基於以上討論,我權衡後作出這樣的判斷:雖然兩者都有不當,但暴亂者的瘋狂破壞搗毀遠遠多於警察的無理拘捕攻擊,暴亂者大非小是,警察大是小非,一打八十,一打二十;這也是我在《本文》建議要用近水對付暴亂者的原因。

只看到自己臉上的血,看不到警察臉上的血,這是單向角度;只看到現在自己臉上流的血,看不到未來幾十年全香港慢慢bleed to death 的血,這是拙於遠觀。如果我這個判斷也不免於單向之病,也近乎太空傳音,請千萬不吝指正!

  

三. 附帶問題 

這裡談幾個《商榷》提及的問題,其中Di、Dii兩項香港人更普遍存有誤解:

A. 「說實在老師通篇文章,以社會交換理論(Social Exchange Theory)為本,通篇只見人的劣根性,示威者乃至激進示威者在老師筆下要麼是只為私利、漠視公義的宵小之徒,要麼就是泄私憤的無知之輩,所作所為一概為己。又譏諷示威鬧事之徒沒『成本』,可得朋輩認同,在在顯示老師分析,一概言『利』。試問老師歷引儒家,以為中華根本,儒家如何看待『人』?」

哈!我成了梁惠王,要受「何必曰利」之誡了;其實我也不想,正如同學所說,《本文》歷引儒家,雖然夫子之牆數仞,我最希望做的還是孔子,「雖不能至,而心嚮往之」 。不過,《本文》第2節析成因、第4節論後果的話,則既不是梁惠王,也不是孔子說的,說者當是司馬遷或Edward Gibbon(《羅馬帝國衰亡史》作者);作為哲人,孔子所關注的是「應然」問題,我們「應該或不應該」這樣;作為史家,所關注的則是「實然」問題,「是或不是」這樣,再由以往盛衰興亡的「是或不是」這樣這樣,推論將來歷史走向的「會或不會」那樣那樣;哲人所訓誡的是「should or should not」,史家所論則是「is or is not」與「will or will not」,兩者性質迥異,其理甚明,同學怎麼混而為一了?任何分析、推論當然都可能有誤,但在分析、推論的時候,我們要考慮的是「is or is not / will or will not」,還是「should or should not」?因為這樣才對人民有利,所以歷史不應該這樣這樣,而應該那樣那樣發展,有這樣論史的嗎?歷史什麼時候按照過我們的良好願望發展了?我改用崇高的道德理論,可以改變歷史的進程嗎?Gibbon論史,有此名言:「(history) is, indeed, little more than the register of the crimes, follies and misfortunes of mankind」 。如果歷史可以如我們之願發展,今日世界豈會是如此樣子?Gibbon之論豈非盡成虛語?

同學認為香港不論如何鬧下去,也有長城可以自保,此金融長城也。當然,今日香港比之中國內地在這方面遠為進步,什麼上市集資都方便得多;不過,這是炭還是花?雪中的炭,無之則凍死,不可或缺,錦上之花,得之固足欣然,無之則尚存美錦,此城之可靠程度如何?而且,三十年河東,三十年河西,以內地的發展速度,五年、十年、十五年後就不會建成另一、另二、另三之城?何況,此刻正有人長城自毀,活得不開心,就把家中杯盤碗碟、花瓶瓷器以至傢具門窗一概搗毀!忿是泄了,於事何補?非徒無益,而又害之!Gibbon所言之「crimes, follies and misfortunes」 已經不是「will or will not」,而成了「is or is not」之事了!

B. 「學生苦思冥想也不明香港如何在中國國家安全上產生威脅或作用」

這點我其實在《本文》3節3點已經說過了。在今天的國際形勢下,兩國相爭不一定要動用飛機大炮,超限戰可以在各方面同時進行,其一是輿論;十多年前我看過一份ClA局長向美國國會作的報告(國會聽証會?),內中說,以前資助對方反政府組織的途徑是提供金錢、武器、技術訓練之類,後來發現通過資助對方異見人士、人權組織及各類NG0等等可以收效更大。令對方後院起火,紛爭不斷,已經足以對方千頭萬緒,自顧不暇,在國際上更易於陷入被動地位,如果香港反中勢力坐大,對內地分裂份子會産生多大鼓動作用?彼此援引,再和台獨連結,與外國勾連,這對中國的穩定發展會產生怎樣的阻撓干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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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過行政經驗的人都知道,最理想的狀態是什麼都不用管,你幹你的,我幹我的,萬物並育而不相害,道並行而不相悖,讓事情自己水到渠成,這是「河水不犯井水」的産生背景。一旦要留神,要警覺,要戒備——要管,那就要耗費精神心力,這純粹是一種負面支出,不會產生正面積極的效果,庸俗地說,對提高GDP沒幫助,非逼不得已不會這樣做。不過,事實上真的是做了,為什麼?因為不做會引致更大的危害!這是由「河水不犯井水」而轉至多處設限的新背景。天天跟你吵,天天給你罵,出門要小心翼翼,不時要回應記者質詢,不時要預備輿論反擊,如果不是看到有此必要,何必自討苦吃?當然,我們也可以反覆使用那個簡單邏輯,立刻就可以得出這個結論——現代的中國就是一個evil empire,可以完全不為什麼,純粹就是要人民不好過!

內地看到什麼?Barbarians at the gate ! 內連離心之眾,外結虎視之鄰,加上媒體沆瀣一氣,日日在眼前晃來晃去,搖旗吶喊,秣馬礪兵,兵臨城下了,怎不叫人嚴陣以待!

到了這幾月,更匪夷所思,焚燒國旗、塗污國徽、高舉英美旗幟遊行,公然要求外國干涉、高叫獨立革命光復等等口號。我在前面第二節不是請你也從對方立場設想嗎?如果有任何領導人,在這種情況下,還讓一個充滿反中情緒地方的人自行選舉特首,他將如何面對全國人民?將如何承擔自己的歷史責任?內地對香港的諾言是「循序漸進」達致特首普選,「序」已不存,如何能「進」,諾言未有違反,只是未到實現階段,何以至今遲遲未到?其誰使之?孰令致之?

那些青年人知道自己正在做什麼嗎?

C. 「至於另一遠水《德育及國民教育科》更為可怕」

2012年發生「反國教」事件,不少家長把此科視為洗腦教育的洪水猛獸,誓死要挺身而出反對,否則下一代心靈飽受荼毒,後果不堪設想!不過,我真的很想知道,有何可怕?那些聲勢洶洶的家長之中,一百個裡面我敢說沒有一個是真正看過這科近二百頁的課程指引。我倒是看過的,而且程序上我也是同意通過這文件的委員之一。設計這課程的委員會主席是香港大學前副校長李焯芬敎授,成員按慣例由學校老師和校長組成,教育署人員則提行政協助;要說李敎授和這些老師、校長和大陸合謀荼毒我們的下一代,已經令人難以置信,何況我看過課程指引後,只覺深思熟慮,持平公允,水平很高。一般人之覺得可怕,恐怕只是基於個一個《本文》中提過的簡單邏輯------凢反對中國者必屬正義,凢與中國有關者必不可信,如此而已,豈有他哉!所以,雖然不少人很討厭毛澤東,我仍然要以毛氏一語相勸:「沒有調查就沒有發言權」,換成老話,就是不要人云人云,以訛傳訛,不論治學、為人、處事,這都是對自己的基本要求吧!當然,這也可能是由於自己眼拙,識力不足,未能看出字里行閑暗藏的毒藥,這樣吧,請一一指明其可怕之處,俾愚拙如我者得以一啓茅塞!        

D. 「可是為什麼港青不能如老師一代人般,雖不一定同意中央政府,卻對中國文化保持脈脈溫情?這很可能跟香港初中中史曾列為非必修,高中中文曾經也刪去範文有關。這些都是上一代香港人用以建構民族觀念的資源,老師2002年撰〈中學中國語文科新修訂課程(2002)的考索〉認同刪去『範文』,想必很理解此段歷史」

i. 「香港初中中史曾列為非必修」

這句話意味着現在中國歷史在初中不再列為必修科,因此難以培訓民族文化認同感。不讀史,則不知國,這一點我完全同意,《本文》所引George Orwell 之言就是這個意思。不過,之前是必修科,現在不是必修科這說法卻很奇怪,語言學上有所謂預設(presupposition),一個命題(一句話)無論是真是假(true or false),有關預設都必須首先存在,否則這命題就無真假值可言。列與不列,預設都先要有「必修科」這東西,但問題是在香港中小學教育系統內根本就沒「必修科」這一類別,「曾列為必修科」及隱含的「不再列為必修科」,如何能列?又如何能不列?不錯,我們這代人中學時代很多都讀過中史,現時則很少(從考評局中史科考試人數可知);但中學是否開設此科,決定權在於學校,並不在於敎育署,更非由教育署決定列與不列。

ii. 「高中中文曾經也刪去範文」

這也是很常見的說法。不過,誰都知道,模仿是學習的第一步,語文學習尤其如此;範文者,模仿學習的對象,刪去之後學習如何進行?怎麼可能有人想得出這麽反常識的主意?因此,所謂刪除範文者,其實是不再在考試範圍內限定只考某些篇章,以免學生只是死記硬背坊間為那些篇章所準備的標準答案,最壞的情況是教師連那些篇章也不教,學生也不讀,只是死背答案;而改為考核更為廣泛而真正的語文能力。在敎學上,則只要是好文章,就可以作為範文,配合敎師專長、學生程度、興趣以至社會時事等等靈活運用,你可以用《出師表》,我則用《岳陽樓記》,如此有何不可?又有何不妥?當然,後來出現不少這樣的情況:既然考試不指定,那我就不敎了。而這也是學校、教師的決定,為考而敎,不考不教,他們為什麼這樣做?在敎學理念上又有何根據?「君其問諸水濱!」

 

四. 結語

《商榷》以「吾愛吾師,吾尤愛真理」作結。全文態度尊重,此為愛師;擺事實,講道理,此為愛理;坐言起行,名實相副,我在文首已經大為讚賞。其實,值得讚賞的還有其文題——只緣不在此山中。

置身山中,蜂飛蝶舞,蟲鳴鳥叫,以至濕泥敗葉、草木芬芳都可以感受到,當然非常真切。眼前的一事一物是真切了,但山形布局、脈勢走向,廬山真面目如何?卻難以盡識呀!所以山中徜徉,涵泳感受之後一定要離山中而臻峰頂,這才可以南北並觀,東西遠眺,一窺全豹。這一片剛逢大火,盡成焦土,但那一片卻生機蓬勃,鬱鬱蔥蔥;花開花落,一榮一枯,說廬山,道廬山,廬山在自己的眼中口中以至心中,當以何種樣貌呈現?

廬山永遠都是立體而多面的,沒有片面的廬山,正如沒有片面的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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