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港公署回應彭定康 禁蒙面法英國才是先行者

2019-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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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駐港公署回應前港督彭定康指本港制訂《禁止蒙面規例》是瘋狂之舉,批評言論完全無視要求止暴制亂的主流民意,以及英國是反蒙面法先行者的基本事實,充分暴露了其虛偽、偏執、冷血的真實面目,對此予以強烈譴責。

公署在網站發文題為:「彭定康應該照照鏡子,看看英國自己出台的“反蒙面法” 」。發言人指,制訂《禁止蒙面規例》符合國際社會的通行做法。法國、德國、加拿大、西班牙、奧地利等西方國家和美國多個州早已制訂類似法律。英國更是早在1723年就出台了「反蒙面法」,並實施長達100年,為應對2011年發生的抗議示威和騷亂,英政府再次引入“反蒙面法”,難道這也是瘋狂之舉?公署發言人指「這種赤裸裸的雙重標準和無恥的虛偽嘴臉早已讓世人看清和唾棄。」

發言人表示,制訂《禁止蒙面規例》是合法、合理和合情,指香港市民堅決支持特區政府制訂有關規例。 又強調,香港是中國的香港,香港事務純屬中國內政,堅定支持特區政府依法採取一切必要措施止暴制亂、恢復秩序。 並再次敦促「彭定康之流立即收回干預香港事務的黑手,停止禍害香港的罪惡勾當,停止末日的瘋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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