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柏:香港政壇將會有什麼轉變?

2019-11-11
寒柏
學研社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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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動至今已有五個多月,儘管尚未平息,但「止暴制亂」之後,香港政壇將會有什麼變化呢?早前,外國媒體發放謠言,指明年三月將會撤換特首,新特首人選甚至乎是從香港商界中選拔。亦有人提出會落實23條立法。其實,要揣測未來的走勢,何不細讀中央最高層、港澳辦官員、基本法委員會和全國人大常委的講話?請參閱以下的一些新聞撮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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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上述的說法,我們至少可得出三個論點。

1. 換人不再是解決辦法:中央是以「高度信任」及「充份肯定」來表示對特區及林鄭的支持,即至少中、短期之內,中央政府並沒有明確的打算要特區政府高層作出「大換班」;於明年三月撤換林鄭的謠言不攻自破。

當問題出現的時候,換班換人往往是最簡單的辦法。特區政府亦不只試過一次。於2003年SARS後,時任特首董建華先生於2005年下台,儘管似乎解決了短期的矛盾,但換來「高地價政策」重臨,公務員政府越見僵化,樓價不斷創新高而社會矛盾日益嚴重。社會大環境亦加速孕育「港獨勢力」的發展。於2009年前後,「港獨」論調在教育界及政界迅速蔓延,明顯是為了稍後的「佔中」作部署。特區政府於2012年再換人,由梁振英先生擔任特首,儘管他任內不斷嘗試覓地建屋,但卻從上任起,不斷受到利益集團的猛烈攻擊。由2017年起,林鄭接任,多番向反對派展示友好,坊間更以「大和解」來闡釋其執政路線,卻反而換來如今持續至少五個多月的暴動。香港自回歸以來,已三番四次的換人,依然無法改變亂局;如今,又何必急於撤換特首呢?

中央雖然信任林鄭,亦明白特區的施政工作十分艱鉅。可是,特區虛耗多月仍未能平息暴亂,特首有權力卻不敢用,屢次向反對派及暴徒「跪低」,其工作表現,亦絕無讓中央「滿意」之理。特別是國務院副總理韓正的一句「希望林鄭月娥牢記囑託」,更是可圈可點。如果中央真的滿意林鄭的表現,又何須希望對方「牢記囑託」呢?

總的來說,中央不見得對林鄭及特區政府很「滿意」,但仍是「高度信任」及「充份肯定」。主要原因,是因為如今仍是以「止暴制亂」為重;「換人」也不急於一時,也不見得是解決問題的主要辦法。

2. 中央對警隊工作的充份肯定:坊間又再炒作「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的話題,除了特首林鄭之外,亦有不只一人曾放此風聲。近日,又有所謂的國際學者抨擊「監警會」之權力不足,只能做一個「中期報告」,最終還是要成立「獨查會」,並給予更大的權力云云;某些利益集團轉了一大個圈,還是想把矛頭指向警隊,為特區政府添煩添亂。

以香港特殊的情況來說,成立「獨查會」,邀請大部份政治立場鮮明的大律師審查警隊,實有瓦解警權之可能。退一步來說,或有機會引法警隊離職潮。此外,亦有可能使警隊無可避免的向「反中」勢力靠攏。對林鄭政府來說,或許無可無不可,但對中國政府來說,這風險未免太大。

值得一提的是,據官方視頻中,國務院副總理韓正談及對特區政府的工作時,他的原句是:「對她和特區政府的工作予以充份肯定;對警隊克盡職守的表現予以充份肯定。」即領導人是把整個「特區政府」和「警隊」放在同一個水平來評論的。筆者認為,在香港的「文官」要出賣「武官」,不見得是一件很容易之事。

3. 關於「一國兩制」的制度改革:港澳辦主任張曉明重申的中央10項權力,強調在可見將來要「制度化」、「規範化」及「程序化」。他舉例說明,例如人大釋法,應該是「該解釋就解釋」,不能因為某些人的好惡而有顧慮。他亦強調特區「上層」的制度需要更完善,並舉例談及特首的任免、監督和選拔等等。此外,張曉明強調,行政、立法和司法機關須由愛國愛港的人士擔任。

以整個思路來看,中央闡釋的理念,絕不是簡單的換人,而是中長遠的制度改革;這一次改革的範疇,亦似乎不只着重行政機關,還無可避免的涉及立法及司法部門。

港澳辦主任張曉明的說法,亦呼應了國務院副總理韓正早前談及:「當前暴力活動持續,止暴制亂、恢復秩序是當前最重要工作,是香港行政、立法、司法機關共同責任和最大共識。」除了行政和立法之外,還包括了司法機關。其實,港英年代政府絕非「三權分立」,而是「行政主導」,縱然是「司法獨立」亦不代表「司法獨大」。原理上,如果地方政府要切實執行「司法獨立」,其「司法權」亦應該收歸中央。

至於這「一國兩制」之制度完善,會以什麼形式執行呢?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早前表示,或可在2022年,即本屆特首任期完結後檢討「一國兩制」,需時兩年,即要等到2024年才有結果。在中、短期內,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表示港府立23條有責,不可能永遠的拖,但立法仍有難度。譚惠珠則呼應了這一點,表明中央有權在香港落實國安法。

 

總結:這次持續五個多月仍未平息的暴動,已明顯超越了中央的底線。以中央的立場來說,特區政府最重要的當前工作,是止暴制亂,此乃行政、立法及司法機關的共同責任。另外,中央亦不只一次的特別肯定警隊的重要性及工作,在香港的「文官」出賣「武官」之情況,理應不會發生。還有,在中、短期內,或許重點會在23條立法及確保國家安全的執行機關之事宜上。最後,在中、長期來說,則香港特區政府無可避免的要進行體制上的深化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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