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緯溫:強姦輕罰vs作弊重罰

2020-07-27
 
AAA

64543.jpg

浙江大學(網上圖片)

中國數名大學生本周因犯錯分別受到學校處分,但強姦犯獲留校察看,發表「不當言論」者、作弊者卻被開除學籍,高校執法尺度不一,隨即引發中國網絡熱議,對強姦犯的輕罰尤其飽受非議。

中國名校浙江大學學生努爾特·巴特爾去年2月意圖強姦醉酒的女同學,但在女生反抗揚言報警下終止侵害行為,並在女生報案後自首。根據中國刑法規定,強姦婦女可被處三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不過,杭州法院今年4月認定努爾特屬於犯罪終止,有自首情節,判處他有期徒刑一年半,緩刑一年半,意味着他無需服刑。

三個月後,浙江大學中共黨委學生工作部7月17日發佈文件,決定給予努爾特留校察看處分,對他從輕發落。但文件周一(20日)晚在網絡熱傳後立刻引發輿論嘩然。有網民諷刺稱:「從今往後,你將和強姦犯一起,共享浙大人這個無上光榮的稱號。」

網民也一面倒批評浙大處罰太輕,質疑校方為何不直接開除犯強姦罪學生。

中國媒體梳理後發現,若刑事犯罪的努爾特是在清華大學、復旦大學等中國其他大學就讀,將無可避免被開除學籍。

也有評論指出,浙大半個月前已舉行畢業典禮和學位授予儀式,校方卻拖到上周才公布處分決定,是有意讓今年畢業的努爾特順利拿到學位證。

根據浙大校規,學生若因犯罪被判刑且獲緩刑,應給予開除學籍或留校察看的處分,校方輕罰努爾特也因此有其依據。但激烈的輿論反應,凸顯浙大處分的嚴厲程度與涉事學生行為性質的嚴重性並不相稱。

至於浙大為何出此下策,是本着感化教育的精神給努爾特自新的機會,同時保障其受教育的權利,還是另有隱情,則暫時不明。

有網民翻出疑似浙大內部文件,顯示校方認為努爾特是初犯,且已強烈悔罪,念他來自少數民族貧困地區、又是畢業生等情況,以「教育挽救民族學生」的理由,酌情對這名新疆哈薩克族從輕處理。

不少女生指努爾特是慣犯

浙大處分公告曝光後,不少女生陸續上網發聲,指控努爾特是慣犯,以前沒少干類似的事。努爾特也被爆仍在朋友圈曬自拍,發佈旅遊動態等,被認為未顯悔意。

中國評論人胡賽萌則呼籲,法規必須對所有人一視同仁。他問:「今天,我們可以對少數民族、貧困學生網開一面;明天,我們是不是就可以對權貴子弟、富家公子區別對待?」

浙大對犯強姦罪學生寬容以待,與本星期其他大學對犯錯學生施以重罰,形成強烈對比。

7月19日,中國科學院大學通報,指上月底被網民舉報在推特發表「精日」(認同和美化日本的言論或行為)言論,包括發佈日軍佔領南京的照片,聲稱「南京是日本的南京」「屬於英武的皇軍」,並多次用「支那」二字發推的該校碩士生季子越,在境外社交平台發表涉及南京大屠殺等不當言論,損害國家利益和榮譽,嚴重傷害民族感情,予以開除。

哈爾濱工業大學威海校區前天也宣布,該校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學院大四學生楊某,在兩門考試中找黃某某替考,兩人因考試作弊被開除學籍。

浙大承諾立即調查絕不姑息

中國教育專家熊丙奇撰文指出,作弊學生開除和犯強姦罪學生留校察看本沒有可比性,但質問「不涉及犯罪的被開除,涉及犯罪的卻不開除,是何道理?」「嚴肅和寬容處理,依據是什麼?這背後是否有某種利益關係?」

熊丙奇並認為,對不同尺度的處罰需要進行調查,給出合理的解釋。

面對猛烈的輿論炮轟,浙大前天承諾立即啟動後續調查,嚴肅進跟事件,絕不姑息。

平心而論,從法律角度而言,各所大學按自身校規有處分犯錯學生的自由裁量權,這一點無可厚非。但校方也須把處分決定釋出的信號納入考慮範圍,因為這將影響學生的行為,以及社會對其辦學立場的解讀。

校方也有義務就極具爭議的決定對社會解釋,提高公開透明度,以免深陷原本可避免的輿論暴風眼。浙大聲譽此次就明顯受損,讓輿論認為努爾特犯罪成本太低,同時可能繼續影響浙大女生的安全。

此次輿論風暴後,中國高校是否將對刑事犯罪的學生有更一致的處分標準,有待後續觀察。

 

文章原刊於《聯合早報》。

文章只屬作者觀點,不代表本網立場。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