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聯會拒交資料 鄒幸彤到警總遞信交代原因

2021-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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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國家安全處日前要求支聯會最遲於今日(7日)提交會員、財務和活動等資料,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下午到警察總部,向警務處處長遞交信件,交代支聯會拒絕提交資料的原因。
 

鄒幸彤於交信前表示,由於支聯會認為國安處發出的信件並無合法基礎,因此不會提供信件中要求的任何資料。她解釋,有關信件提及支聯會為「外國代理人」,但支聯會不同意此說法,故不符合《國安法第四十三條實施細則》附表5的要求,認為國安處是引用了錯誤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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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局局長鄧炳強重申,任何人或組織若不按國安處信件要求提供有關資料,警方會採取法律行動。
 
他指,「外國代理人」的定義為接受外國政治團體的金錢資助,為外國政治團體的利益在香港進行政治活動,「至於相關人士有無進行此活動,相信大家的眼睛是雪亮」。他續指,日後不排除會有刑事檢控,在法庭上便能清楚理解有關組織如何成為「外國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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