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顯:林鄭月娥為何最後一任才土地改革?

2021-10-04
周顯
時事評論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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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首林鄭月娥將發表新的一份《施政報告》,由於要回應中央要求解決房屋問題,據傳媒報道,林鄭在覓地方面將有一系列大動作,包括釋放新界北河套區部分濕地,併入正開始建屋的古洞北發展區,降低新界祖堂地的轉售門檻,提高與發展商以「公私營合作」模式開發新界農地,以及利用綠化地段建屋等等。

其實,大手筆地開發土地應該是在她上任後第一份《施政報告》時,已該提出,現在居然是在任期將滿時,才去提出,除非她能連任,否則根本不可能實行,不知算是甚麼意思。

雖然,現時的吹風,林鄭的連任是大熱門,但我仍然不認為她會連任。畢竟,這些年來,所有的特首事前吹風,開盅結局都是另一回事,我不相信這是例外。如果她不能連任,以上的覓地也不過是「豬噏」,作不得準。

她其中講的「祖堂地」,俗稱「阿公地」,即是新界原居民鄉村的祠堂、廟宇及農地等,由該宗族的司理負責管理,估計約有7,200多幅祖堂地,共2,400公頃。只是現時做法,必須要在全體男丁宗族持分者同意之下,政府才會認可司理轉售土地。

由於新界男丁不少已移民外國,難以聯絡,因此要全部同意,人與人之間更有著不同的恩怨情仇,是不可能的任務,自然也無法轉售。

據悉,《施政報告》會建議修訂《新界條例》,降低出售門檻,「扭鬆」這個估計會參照現行《強拍條例》,將「全部子孫同意」才可賣祖堂地,改為只要八成或以上宗族成員同意,就可以買賣。

冼國林師傅早前出版的《治國策》,有著完整的土地政策論述,其中已清晰分析了「祖堂地」的潛力及難處:「然而鑑於上訴庭已確認100%同意之傳統,提出改例便非常大可能面對反對者以違反《基本法》及《人權法》去進行司法覆核,因而不了了之。」

換言之,林鄭月娥之前之所以不去做這事,只是因為「為官避事」,怕遇上司法障礙,不去實行。如今也許是因為反對者已被掃清,再也不會有人進行司法覆核,又或者是這反正是最後一份《施政報告》,但說不做也無妨。誰知她的心意呢?

文章只屬作者觀點,不代表本網立場。

文章原刊於《AM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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