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志豪:別像狄志遠一樣不懂區議會

2023-05-08
陳志豪
香港青年時事評論員協會副主席、青研香港召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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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狄志遠Facebook圖片)

雖然狄志遠貴為立法會議員,又曾任區議員,但觀乎他日前受訪評價區議會改革方案的言論,似乎他對《基本法》及區議會的職權未夠掌握。

狄志遠受訪時表示,比較難接受區議員的新職能,質疑改革後的區議會,列明區議員須完成政府指派工作,擔心會變成當局的「手手脚脚」或「啦啦隊」,將難以清楚、甚至不能表達民意。

姑勿論區議會的職權和組成方式是由特區政府依法規定,特區政府從來也掌握釐定區議會職權的主導權,即使是依據《基本法》第97條,非政權性的區域組織,亦即是區議會的職能,也是「接受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就有關地區管理和其他事務的諮詢,或負責提供文化、康樂、環境衞生等服務。」就是說,區議會的性質從來也是為政府服務的,或接受政府的委托提供一些服務。再看看民政事務總署的網站,區議會的職能亦無非是向政府提供地區事務上的意見,以及在獲得政府撥款的情況下,舉辦一些社區活動或環境改善事務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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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見,無論是依據《基本法》或特區政府現時所規定的職權,形象點說,區議會就是政府在社區的眼睛、耳朵和手腳。狄志遠現在才知道嗎?他究竟有無熟讀《基本法》及《區議會條例》?至於區議會改革後,所新增的職權,主要是「支持、協助推廣及宣傳政府政策和法律」及「在政府的統籌下,與其他地區諮詢、服務組織互相配合,令服務區內居民達到最佳效果」,但這些職權與《基本法》第97條並無抵觸,特區政府固然可依法規定區議員增加這個職權,不接受的,大可以不參加。

至於所謂「難以清楚、甚至不能表達民意」的質疑,作為分區委員會的主席,我的觀察和感受是,政府一直期望委員能夠反映社區的真實民情,指出政府的盲點,並提出好的意見建議。此外,敢於直諫、忠實為民發聲的委員也不少。如果政府只想聽到「擦鞋」、「盲目讚譽」的意見,又何必大費周章設立一個區議會?當然,建設性意見與為反而反或與政府對着幹是截然不同的,不要裝糊塗了。

行政長官李家超說,過去的區議會走錯了方向,要更正走回正確的方向。筆者認為,區議會過去最錯的,便是誤以為區議會站在政府的對立面,以為民主就是反對,要跟政府對着幹,甚至在2019年後淪為窩藏顛覆政權勢力,助長顛覆政權活動的一個平台,搞不清區議會其實也是廣議建制架構的一部份,是扶助政府施政的一個諮詢架構。支持區議會改革,就是要讓區議會為良政善治作出貢獻,不再淪為危害政權安全和社會穩定的負面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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