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家彪 : 要求聖保祿醫院嚴肅調查懷疑失誤致命個案

2024-05-23
鄧家彪
立法會議員、香港中文大學校董會成員
 
AAA

WhatsApp Image 2024-05-23 at 4.49.06 PM (1).jpg

於本月初接獲市民陳太求助,懷疑其丈夫陳先生的 離世是由於聖保祿醫院疏忽處理病人所致。鑒於陳先生在手術後 48 小時內於醫 院死亡,案件已交予死因裁判官跟進。較早前,家屬曾與院方會面了解事件是否 涉及醫療事故,院方指需四星期時間徵詢法律意見及進行調查。家屬已按醫務委 員會及衞生署的機制作出投訴,並希望院方盡快給予他們一個公平且合理的回覆。

陳太表示, 2024 年 4 月 17 日早上 8 時半,心臟科醫生為陳先生進行更換 心瓣手術,並於同日下午 1 時完成並轉移至深切治療部(ICU)。醫生於術後向家屬 表示,手術過程中出現了「小枝節」,包括送心瓣的步驟由術前原訂的右腳大動脈 轉為左腳大動脈,以及手術期間左腳大動脈中兩條血管血流不止,要緊急施行導 管支撐手術作止血之用,原三條血管只剩下一條血管。

翌日 4 月 18 日早上 9 時 35 分,家屬收到醫生的通知指已完成陳先生左腳的 檢查,同時告知觀察數小時後便會於同日下午將陳先生轉到普通病房。然而,醫 生曾指陳先生術後須於深切治療部觀察兩天,醫生的決定與在術前向陳先生及家 屬所表達的,即需要在深切治療部觀察 48 小時並不一致。

18 日約下午 1 時 30 分,陳先生被轉至普通病房,當時陳先生因腹部右下方 劇痛向醫護人員求助,醫護人員亦發現該處明顯腫脹,醫生檢查後指是正常術後 情況。約下午 3 時 30 分醫生再度前來檢查,再表示屬正常情況。其後家屬要求 再次進行檢查,至下午 4 時 30 分,醫生第三次檢查後,仍回覆指屬正常情況。 至當晚 8 時,其子陪伴陳先生時,腹部右下方不僅劇痛更進一步腫脹,可見情況 持續惡化,未見改善。

當晚 9 時 50 分,女兒陳小姐收到醫院電話,指陳先生情況危急後,需要就 劇痛位置進行電腦斷層掃描檢查(CT Scan),陳小姐立即同意進行。家屬約 10 時到 達醫院,發現仍然未啟動檢查程序,前後延誤了近 45 分鐘才進行。檢查完成後, 其時家屬發現陳先生已陷入半昏迷狀態,左腳部份沒有血色。當晚 11 時 45 分,

血管科醫生始現場,透過儀器找到準確出血位置,大量醫護人員為陳先生進行急 救止血。及至 19 日凌晨 12 時 15 分,醫生向家屬表示在急救期間,陳先生心臟曾出 現停頓,惟當刻未有清楚交代停頓時長;隨後,醫生指腹部痛楚位置其實有一個 小傷口,在手術期間他放了一個疑似「酒塞」的醫療器械在那個位置止血,並向 家屬確認由於該器械在陳先生體內鬆脫,所以引致他內部出血。家屬再次追問心 臟停頓時間,醫生始回覆家屬約 3 至 4 分鐘。陳太及家屬事後回想,轉到普通病 房時,醫護人員沒有指明陳先生需特別護理,包括不得下床,又拆除尿喉,質疑 器械鬆脫與不妥善安排有關。

19 日凌晨 1 時,因陳先生體內仍然流血不止,家屬立即答應醫生所建議於出 血位置做多一個導管支撐手術,及後醫院稱手術成功。及至凌晨 5 時 15 分,院 方再次通知家屬,陳先生情況未如理想,在最後階段使用了多支強心針及心外壓 等方式進行搶救,最終陳先生在當日早上 6 時 24 分逝去。醫生其後向家屬表示陳先生心臟實際停頓時間為 8 分鐘,與先前所提供的資 訊不符合。家屬指,若能提早得知陳先生心臟停頓 8 分鐘,便會考慮不作心肺復 甦術,以減輕陳先生的痛楚。家屬亦懷疑術後護理問題不當引致悲劇。

對陳先生的離逝感到婉惜,本人高度關注聖保祿醫院作為香港其中 一家最有信譽的私營醫院,有病人在術後 48 小時內離世,而過程中疑似處理不 當,讓人感到憂慮,需要持續跟進。

期望院方能夠仔細深入調查,並就以下 6 個疑點作詳細的解釋,還原 整件事情的真相,給家屬一個公正合理的回應:
1. 換心瓣手術過程中出現的「小枝節」,由右腳大動脈處施行手術改為左腳 大動脈處施手術,事前是否做好詳細的檢查,確定陳先生適合由左腳大動 脈動刀?
2. 術前表示陳先生需在 ICU 觀察 2 天,為何在不足 48 小時的時間就換到普 通病房?是誰作出的決定?是基於甚麼理據作出的決定?

3. 陳先生持續感到劇痛及腫脹且隨時間並無任何改善,又多次向醫護人員求 助,為何院方在明知該處有傷口的情況下,不採取進一步的檢查包括 CT Scan,亦無任何舒緩或治療方案,決定是否過於草率?
4. 為何醫院在晚上 9 時 50 分收到女兒指示啟動 CT Scan 檢查仍要延誤近 45 分鐘始進行檢查?又為何血管科醫生要等到 11 時 45 分始到達,進一步 查找準確的出血位置?
5. 醫生所指在陳先生體內安裝的「酒塞」醫療器械,事前有否評估過其脫落 風險?以及是否與陳先生轉到普通病房後,未有給予特別的醫療指示,包 括但不限於特別照顧、不得落床等而導致?
6. 心臟科醫生多次未能向家屬準確交代陳先生心臟停頓時長,由幾分鐘、三 至四分鐘,再到八分鐘,是否存在刻意隱瞞?以致家屬無奈同意對陳先生 施用大量強心針及心外壓等進行搶救,令陳先生遭受不必要的痛苦。

最後強調對於相關醫護人員的決定是否存有疏忽,甚或是專業失德, 期望院方能夠盡快完成調查,並向家屬作出正式交代。鄧家彪會繼續跟進個案, 包括經已去信聖保祿醫院,敦促院方正視事件,並邀請院方在 14 日內與本人及 家屬共同會面。此外,鄧家彪亦促請醫務委員會及衞生署盡快就該投訴作調查跟 進,給陳先生家屬一個公平公正的答覆。 

延伸閱讀
  • 相信這個暑假,社會湧現非常多的港青內地交流或考察團,大灣區、貴州、廣西、內蒙,走遍大江南北,遊古蹟、看基建、搞交流,形形色色,可謂百花齊放。有校長告訴我,該校暑

    鄧家彪  2023-0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