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海澄:早知今日 何必當初

2017-07-18
余海澄
公營機構公共事務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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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公報資料圖片)

繼DQ游蕙禎及梁頌恆後,法庭於上周五對四名立法會議員梁國雄、劉小麗、姚松炎及羅冠聰的宣誓司法覆核案作出判決,裁定四名議員敗訴,由2016年10月12日起失去議員資格,與游梁二人面對同樣命運。四名議員及泛民議員聞色判決後,當然義正辭嚴指政府透過司法機構對他們作出政治打壓,意圖推翻選舉結果。但在他們的憤怒背後,筆者觀察到更多的是無奈與悲傷。只好慨嘆:「早知今日,何必當初?」 

誤以為宣誓「加料」沒有後果  

猶記得立法會選舉後,所謂的本土派、自決派及邀進民主派一舉攻下九席,勢頭一時無兩。當政圈人士屏息以待,觀望他們如何將街頭政治抗爭帶入議會的時候。此料不及的是游梁二人在宣誓中侮辱國家及傷害中華民族感情,事後更得意洋咩地稱是口音問題。其他議員雖然沒有像游梁二人般「離譜」,但也在宣誓時以不同的形式加入自己的政治訴求,如劉小麗以極慢的語速完成宣誓,羅冠聰將中國人民共和國的「國」字提高語調等。基於宣誓「加料」的始作俑者梁國雄過往的「玩嘢」經驗,立法會主席以往容許議員有第二次機會作出宣誓,他們才如此肆無忌憚在莊嚴的宣誓儀式中「玩嘢」,結果被梁振英把握機會,將他們一網打盡。 

將宣誓作為表達訴求的平台毫無意義 

數十萬泛民支持者期望的是議員能夠為社會做實事,同時監察政府施政,甚至作議會抗爭。須知道,獲得選民授權後,莊嚴的宣誓儀式才是正式成為議員的起點。議員貪圖於起點中先聲奪人,成為鎂光燈下的眾矢之的,卻付出沉重的代價,是否值得呢?相信泛民議員心裡有數。君不見各議員在宣誓時表達強烈的政治訴求後,會大快人心,反而讓選民生厭。這樣的抗爭行為根本是毫無意義的。作為反對派,既然要由街頭政治進入議會政治,就應接受議會體制的規則。現在位置都未沒有坐暖,便被禠奪議員資格,又叫支持你們的選民情何以堪呢? 

民意授權也需守法  

坊間有輿論指,民選議員是經選民授權,政府不應透過司法程序推翻選舉結果,與民為敵。筆者倒認為民意授權固然重要,但不代表議員可自恃民意授權任意妄為,甚至作出違法行為。若案件進入司法程序,我們應尊重法庭判決,相信法治,不應因法庭判決與自己期望有落差時,便認定香港法治已死,這是極不負責任的說法。法治是香港賴以成功的基石,無論政府、立法會議員和個人都必須遵守法律,不能因民意支持而胡作非為,否則香港會變成民粹社會。 

 

文章只屬作者觀點,不代表本網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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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韓成科  2017-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