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柏:港府籌辦「指定酒店」要注意的地方

2020-12-07
寒柏
學研社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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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持續了超過11個月,港府直至近期在才開始規定所有回港人士,包括香港居民,都需要接受「指定酒店隔離」。

可是,原來港府一直刊登在網站上的所謂「指定酒店」,並不只招待「隔離檢疫人士」,還可接受「街客」,當然包括一些在酒店「宅渡假」(staycation)的港人。此外,從海外回來的人士,亦不一定要在「指定酒店」進行隔離,尚可以自選其他酒店,只要入境時出示相關證明便可以放行。還有,「指定酒店」之內毫無監管,港府當初還不禁止任何人進入「隔離檢疫人士」的房間裡。很明顯,這11個月以來,港府的很多防疫政策都是「徒具虛形」,甚至乎是「形同虛設」。

直到近日,港府終於開始四出物色真正的「指定酒店」作隔離之用,並會參考國內已實行了接近11個月的「封閉式管理」,安排指定車輛由機場接戴入境人士到指定酒店隔離。「隔離檢疫」期間,相關人士不能踏出房門,酒店會供應一日三餐,親友亦不能探訪。「接受隔離人士」在完成14天檢疫後,第19及20天亦可能要再做化驗。「指定酒店」內的員工,需要每隔14天接受病毒檢測。「指定酒店」不會接待「街客」入住,酒店內的餐廳及商舖亦要停業,除非可以由不同通道進入。

此外,酒店住宿費用當然由「隔離檢疫人士」自行承擔,但港府會為「指定酒店」作出「包底」;若該酒店的入住率低過5成,港府會進行補貼。此外,「非指定酒店」不能再招待「隔離檢疫人士」,否則會受到懲罰。

以上的防疫政策,尚未正式公布;我們需要反覆思考及觀察清楚每一項措施在真正實行上是怎樣一回事,才可知道效果會怎樣。無論如何,跟據相關的報道,對於港府「指定酒店」的隔離政策,亦有幾點值得大家關注:

1. 港府對「指定酒店」的營運水平應該有一定的要求,甚至乎要有一套準則。最低限度,「指定酒店」的基本防疫措施要做得足夠,以減少病毒在該酒店內交叉感染及擴散的風險。「檢疫人士」走入酒店大門口辦理手續、直到自行上房間的整個過程裡,每一環節是否有足夠的「病毒隔離措施」?大門口、樓梯扶手、電梯和所有按掣等等,是否會每小時作定期清潔及消毒?接待處有沒有阻隔客人與接待員的「膠屏幕」?所有服務員的防疫用具是否足夠?例如何否要求員工平均每小時都「洗手」?並多設「消毒洗手液」?又能否安排工作人員每4至6小時更換口罩一次?需要接觸客人的所有雇員,包括替客人拿行李、送餐和執拾房間的員工,有沒有一整套「由頭到腳」的防疫裝備?還是乾脆把這些「貼身服務」都取消了?

2. 參考大陸各省市的做法,港府應該派人手到每一間「指定酒店」進行實地監察,確保沒有「街客」進來,更有效阻止「隔離檢疫人士」的親友探望。此外,港府更應該派人守在酒店的每一樓層之通道,阻止「隔離檢疫人士」踏出房間,或在酒店裡通處跑。一來,酒店要做好監管,至少要立刻「檢舉」違規人士,讓他們承受刑責。酒店亦要為失職和疏忽承擔後果。二來,政府更應該直接派人手駐守「指定酒店」之內,以策萬全。還有,港府亦要派另一隊人進行「突擊檢查」。只有一層又一層的監管及即時的「舉報」,才能讓所有市民真正的「自律」起來。

3. 港府要照顧酒店業的需要,只要酒店把「隔離檢疫人士」和「街客」分隔開,確保雙方並非用同一通道,便容許「指定酒店」的餐廳及商店繼續營業。以「隔離檢疫」的角度看,這做法絕不理想。其一、對於堅持要餐廳及商店繼續營業的酒店,港府不應該優先接受他們成為「指定酒店」。此外,「通道分隔」是不夠的。酒店又有沒有把服務「隔離檢疫人士」的員工,和服務餐廳或商店的人手完全分隔開呢?如果兩隊員工仍會有交流及接觸,根本無助隔離病毒。

4. 港府在邀請「指定酒店」時,作出5成入住的承諾及「包底」,又是否合適呢?自從「新冠肺炎」爆發後,酒店業本身已在寒冬之中。除了高級酒店可推銷「宅渡假」,以「平價」吸引港人入住之外,絕大部份酒店都出現虧損。值得一提的是,個別「酒店大亨」還因突如其來的疫情而出現「財困」,被迫把旗下的酒店放售,劈價幾成,依然無人問津。為何明明在酒店業的寒冬裡,港府還要慷慨地使用納稅人的錢,為酒店商人「包底」?即使港府打算「包底」,港府何不以「招標形式」進行,並用「價低者得」的方式批出「指定酒店」?如用5成入住率「包底」,還容許酒店按本身的「房價」向港府收錢,豈非縱容一眾商家向政府敲詐?酒店房價向來是「海鮮價」。現時,即使是最高級的酒店,本來每晚6,000元的房價,亦已降底至2,000元以下作促銷,一連住多日更肯定還會有折扣。如果港府「包底」,酒店又會否以「正價」作為計算呢?誰去決定酒店房間的真正「市價」?

5. 此外,港府甚至乎打算出資安排交通工具接送。「指定酒店」本身已可向「隔離人士」收取至少一連14天的房租,還要包括每天三餐的費用。在港府最新的防疫隔離政策之下,所有回港人士都需要入住「指定酒店」,基本上是確保了「指定酒店」的營業額。在酒店業寒冬裡,港府的政策明明已等同「雪中送炭」了。此外,港府為了確保「指定酒店」的營運合乎規格,無可避免的要派人員駐守及檢查,亦需要給予額外的支援。按道理,「專車接送」的費用,根本應該由「指定酒店」自行承擔,或由回港人士支付,為何還要港府出資?

6. 或許,港府高官對以上的提議,又會認為是「不科學」或「不設實際」。須知現時港府發函邀請,暫時仍只得好幾間酒店打算參與,累計只得1,880個酒店房間,只達到目標的一成。如果我們此刻還控制相關成本及增加防疫的要求,又會有多少間酒店參與呢?當港府高官對坊間建議不屑一顧的時候,亦應該先理解一下,所謂的「實際情況」是什麼一回事?酒店業本身已陷入寒冬,如果港府依然無法與酒店業達成共識,並取得有利的條件,已可證明是公務員的嚴重失職及無能。此外,就算拒絕參與「指定酒店」計劃的業界,港府根本亦應該好好進行監管及檢查。由於酒店是人來人往的地方,在疫情下更應該有非常高的防疫規格及衛生要求。所有酒店營運者,又能否達標呢?到底在疫情之下,港府應否容許酒店亂搞什麼「宅渡假」?為何港人不斷搞「房間派對」,直至現在才開始規管?如果萬一有任何住客受感染,或成為「緊密接觸者」,為何港府不把整棟酒店都先封14日,並要求所有員工及住客都接受「檢測隔離」?如果「非指定酒店」接收了「檢疫隔離人士」,港府的懲罰是否有阻嚇性?敢不敢吊銷相關集團的牌照?酒店本身已是高危地方,為何港府不先加緊監管?港府為了酒店業的利益而繼續自由放任其經營,等到政府「有求」的時候,又反過來要承受酒店業的逼迫?

或許,港府高官都講得很有道理。在大陸有效的防疫措施及政策,都未必能在香港成功「落地」。明明在大陸各省市都取得成功的防疫手段,在香港會被斥之為「沒有根據」或「不科學」。畢竟,我們始終要考慮到香港的「實際情況」,在中國大陸奏效的手段,不代表在香港都有用。跟據港府高官的邏輯,甚至乎西方國家也開始仿效的防疫措施,在香港也不一定會成功。正如港府高官所言,我們小市民始終要「務實」一點,要先理解清楚香港的「實際情況」。

到底,中國大陸和香港有何分別?港府高官不只一次提出的香港「實際情況」,到底是什麼意思?

其實,最大的分別就是在中國大陸之內,任何省市遇到疫情反彈,負責官員都有機會受到嚴重處分;但在香港,疫情爆發近11個月,所有港府高官及抗疫專家,都完全不用因為「抗疫不力」而負上任何責任;我們還要因為特首領導下的班子「跟足程序」而稱讚他們表現出色。按照這個邏輯來說,我們小市民根本應該要寫信去稱頌全體公務員;至於為何港府無法控制好疫情?這完全是因為基於香港市民的「抗疫疲態」。所有問題,都是香港市民一手造成。

總的來說,港府公務員的價值觀、態度、質素、工作能力和賞罰機制,就是香港最主要的「實際情況」了。

 

文章只屬作者觀點,不代表本網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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