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歲男子沙田遊行向警員擲水樽 暴動罪成判囚28個月

2021-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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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沙田區遊行演變成激烈衝突事件,一名男子於新城市廣場涉向警方投擲水樽,今日在區域法院被裁定暴動罪成,判監28個月。 
 
被告29歲賴俊樂,是一名殯儀從業員。法官練錦鴻指,被告與現場示威者有共同目的,並非孤狼式襲擊,因為現場有人派物資,多人向警員投擲雨傘等雜物,在被告向警員投擲水樽後,有跟其他示威者揮手。示威者的目的旨在要讓警員受傷害、讓市民害怕他們的行為,甚至令商場或他人財產受破壞,導致破壞社會安寧。
 
法官又提及2019年的社會事件,稱暴力逐漸升級,香港形成「不對等內戰」,一些不負責任的學者、政客、商家推波助瀾,引起極大風暴。
 
案情指於2019年7月14日,沙田新城市廣場一期中庭約百名示威者集結,指罵警員及投擲雜物,其後有警員到達中庭,包括被告在內五人向警員投擲雜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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