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名中大生暴動等罪成 判監4年9個月至4年11個月

2021-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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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年11月,中文大學二號橋爆發衝突,5名中大生被控違反《禁蒙面法》等罪。經審訊後被裁定所有罪名成立,法官今日判刑,其中符凱晴被判囚4年11個月;劉晉旭、高志斌、陳歷釋及許貽顓判囚4年9個月。
 
案情指,2019年11月11日,示威者集結在中文大學二號環迴東路和二號橋,並發動4次衝擊,警方施放多發催淚彈驅散。警方當場拘捕5名被捕,他們當時身穿黑衣及戴有面罩等示威物品。其中,被告符凱晴及許貽顓,涉管有金屬鎚頭、螺絲批及扳手,早前被裁定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工具罪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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