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柏:不能只推「明日大嶼」,最終還要廢除「保護海港條例」

2020-10-12
寒柏
學研社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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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月前,在「港區國安法」正式成立之際,國家領導人在談及「國家安全」範疇之外,亦曾叮囑港府要盡快覓地建屋,解決房屋短缺問題,方能舒緩香港深層次的社會矛盾。近日,中聯辦主任駱惠寧親身落區探訪「劏房戶」,坊間認為是中央釋放出訊息,希望港府可以盡快處理好香港的土地及房屋短缺問題。

未幾,有傳言指,港府為了回應中央領導人及中聯辦主任的囑咐,即將重啟「明日大嶼」的填海造地計劃。

可是,自從經過去年的「反修例暴動」及今年的「新冠肺炎」疫情,我們已可清楚看到由公務員主導的港府之執政水平及能力,皆十分低劣。着實令人失望!港府的最大問題是,官員因循舊習,辦事亦畏首畏尾,經常因為擔心部份市民謾罵及可能觸發的司法覆核程序而什麼也不敢做。現時,港府打算大搞「明日大嶼」,始終會讓人擔心,這本意良好的大計又會否成為港府官員「虛應」中央的其中一個「爛尾」項目呢?

單靠「明日大嶼」,無法從商人手上奪回「土地主導權」

關於港府重推「明日大嶼」計劃,有幾點需要關注:

1. 估計「明日大嶼」可造出1,700公頃新土地,提供26萬至40萬個單位,但港府評估需要在15年開外才能逐步落成,這無疑是「遠水不能救近火」。因此,單靠「明日大嶼」計劃,肯定不可能解決當下的問題。

2. 由香港各界精英組成的「團結香港基金」在提出「明日大嶼」之際,當然亦會明白以港府的執行能力及效率,肯定無法解決當下的房屋問題。因此,在推出「明日大嶼」的同時,亦隱含了港府需要繼續全方位覓地建屋,例如是與發展商共同發展其手上的農地,甚至乎是收回囤積的農地及棕地,發展郊野公園,啟動舊區重建等等。所有覓地建屋的手段都要用上。

3. 一直以來,由於港府的土地儲備不足,嚴格上來說,算是喪失了「土地主導權」。發展商及商人囤地,當然可好整以暇的與港府洽談條件,形成了「港府無地」的惡性循環。港府推出「明日大嶼」填海計劃,在提高市場供應的同時,商人手上的農地及棕地便不再是港府的「唯一選擇」,這亦會逼令發展商考慮釋放出手上的土地。至少,港府算是在一定程度上,於「土地發展」的範疇奪回了「主導權」。所以,「明日大嶼」不是「最終目標」,而是一個「手段」,以這個填海計劃增大港府的「談判籌碼」,最終以「奪回土地主導權」為目標。換句話來說,就是以一個「明日大嶼」計劃,從而打破「商人壟斷土地供應」的荒謬局面。

4. 以港府的執行能力及做事態度來說,這如意算盤又會否打得響呢?在支持「明日大嶼」計劃的大方向之同時,我們亦不能否定這個填海大計的諸般問題。

據政府估計,「明日大嶼」整個計劃的基建開支,就至少要6,000億港元。其中,單是接駁大橋及運輸系統就需要3,000億港元。由於在大嶼山填海,注定要以龐大的資金興建接駁大橋來貫通大嶼山及港九區,這3,000億港元的費用,逼使港府在填海工程的前期需要動用巨額的儲備或先行舉債。港府估計要等到15年後,才會有首批房屋落成,即至少未來10年間,「明日大嶼」將會為港府帶來明顯的「財政壓力」。

既然整個工程要花費至少6,000億港元,其中3,000億港元還要用在公路系統之上,這又注定使港府需要把填海得來的土地當中的相當份額賣給發展商。換句話來說,那管港府或市民怎樣想,「明日大嶼」肯定會有很多「私樓」。如果以現在私人房屋發展市場的運行模式來說,這又注定會被本港幾大發展商以「寡頭壟斷」的模式左右大局。

因此。港府在推行「明日大嶼」填海計劃時,一方面又要善用商界的力量,但另一方面又要着眼處理一直以來的不公平及貪腐問題。為何香港與深圳只是一河之隔,建築物價及人工可以相差這麼遠?為何港府需要以幾倍的價錢去發展項目,最後還要是「豆腐碴工程」?為何發展商可以毫無顧忌的囤積居奇,以操控及限制供應來牟取暴利?所有造成今日局面的現行法規及政策,都需要逐一整頓,從前疏於監督的範疇都要重新留神起來。因此,單是這一個計劃,恐怕在各環節上又會引起無數的社會紛爭。「明日大嶼」若非被拖延,便是超支,或是兩者皆一同發生!

在這情況下,單靠「明日大嶼」來增加港府的「談判籌碼」,未必可以以與囤積居奇的商人成功談判;希望藉此使他們釋出手上的土地供應之「如意算盤」,未必會打得響。在商言商,發展商為股東謀求最大的利益,肯定依舊會在「明日大嶼」大賺一筆,並會左右政府的填海計劃之步伐,然後依舊繼續囤積手上的農地,好整以暇的逐少釋出供應。如果港府以公眾利益收回發展商的土地呢?這注定又會面臨司法界的挑戰。

總括而言,「明日大嶼」雖然是用心良苦,但以現時香港的局勢及港府之執行能力來說,實行起來尚有無數的「死結」需要逐一解除,牽起的紛爭肯定是全方位及排山倒海的。港府亦肯定會疲於奔命,做事進三退二,甚至乎是原地踏步。而且,一個「明日大嶼」的填海計劃,最多就只能夠新增26萬至40萬個單位,始終是「有數得計」,加上仍可能被無限拖延,未必可以簡單的用一個計劃,就能打破「商人壟斷土地供應」之現況。

為何港府喪失了填海造地之能力?

因此,除了推行「明日大嶼」計劃之外,我們更應該重新把所有選項審視一次。為何,在殖民地年代,港英政府可以連年填海,但偏偏特區政府無力為之?為何就算重啟填海,就只能在大嶼山附近填海?為什麼只能推出「明日大嶼」?「明日九龍城」不行嗎?連把舊機場跑道加濶填滿也不可以?「明日柴灣」不行嗎?「明日九龍東」不可以嗎?「明日大青衣」都不能?

歸根結底,就是1997年回歸前,當時的民主派香港立法局議員陸恭蕙,以私人草案形式提出「保護海港條例」,並得到大比數的通過。於1999年,「保護海港條例」還得到修訂,由香港與九龍的中央海港擴大至整個維多利亞港,東面至鯉魚門,西面至青洲至青衣島,都列入受保護的範圍,全都不能填海!簡單來說,這條例就是把填海成本最便宜、最臨近市區及最適合填海的所有水域通統都「封印」了。

此外,當年立了一條簡單的「保護海港條例」後,最終還使香港法庭明正言順的干政。保護海港協會於2003年曾引用條例,挑戰港府當時的中環灣仔繞道填海計劃。法院曾判政府敗訴,並指填海計劃必需「有迫切性、具充份理由及即時需要」、「沒有其他切實可行的選擇」及「對海港造成損害減至最少」三大原則。雖然後來終審法院以工程符合公眾利益判政府勝訴,但法庭並無收回這三個原則的判斷,從此永久的把由鯉魚門至青衣島的所有海域永久排除在填海的選項之外!

港人用上23年來證明「保護海港條例」大錯特錯

回歸的23年過去,香港人用了接近四分之一個世紀,從而證明當時推出「保護海港條例」是大錯特錯!法院的反覆判斷,僅以法律上的知識來誇誇其談,對填海工程評頭品足,干涉土地及房屋發展問題,更明顯使全港市民陷入房屋供應不足之痛苦深淵!

難道填海造地沒有迫切性嗎?沒有充份理由嗎?沒有即時需要嗎?不符合公眾利益嗎?法官高薪厚職,居住在大宅之內,又可曾探訪過住在劏房的小市民?填海對法官沒有急切性,但對廣大小市民呢?

在高度城市化及商業化的維港填海,不是相比在仍未開發的大嶼山填海更環保嗎?在市區海峽填海對海洋環境的破壞不是最低嗎?法官又知不知道現今的填海方法,早已把污染減至最低?

若只書生論政,港府要覓地當然有很多可行的其他選項,但23年過去,不是已證明其他選項都非易事嗎?法官並非土地發展專家,亦不是會計師,更不是政治家,憑什麼去判斷政府應該採納什麼發展大計、不能用什麼計劃?司法界如何可以鐵定所謂的其他選項是否「切實可行」?

相比起來,「明日大嶼」計劃,其實是一件「妥協產物」。港府在逼於無奈的情況下,才會決定在遠離市區的大嶼山以巨額填海及興建大橋。但我們在過去23年來可以清楚看到,就算港府願意妥協,亦不會贏得港人及港商的感激或支持,大家最終仍只會繼續得寸進尺,狠批港府之計劃,不斷的拖後腳來謀求自己最大的利益。

廢除「保護海港條例」才是最直接有效的手段

「明日大嶼」肯定會在未來一、二十年的時間裡帶來無數難以處理的紛爭。「明日大嶼」涉及的成本,單是交通網絡便要支付3,000億港元,無疑是「未見其利,先受其害」。面對排山倒海及全方位的攻擊,以港府現時的執政能力來說,又如何招架得住呢?諸般矛盾又如何可以化解得了?

因此,在繼續推行「明日大嶼」的同時,何不另闢戰線?先廢除「保護海港條例」再說?所謂「在什麼地方跌倒,便要在什麼地方站起來」。既然問題的根源是「保護海港條例」,港府及建制派要重新上路,做到真正的「迎難而上」,理應盡快把條例廢除掉。這亦是阻止司法界無理干涉港府施政的最直接的方法。最理想的情況,我們當然是希望司法界及法庭可以深明大義,真正顧及公眾利益,但退以求其次,就是先切斷法庭干涉港府土地及房屋發展的門路。

值得一提的是,現時「反修例黑暴」已逐漸平息,「港區國安法」初立,反對勢力已逐漸瓦解。此外,建制派議席仍佔大多數。這明明是港府撥亂反正、推行新政的上佳時機!

當然,對做事向來畏首畏尾的港府來說,肯定認為以上的建議是不切實際。對於執政之初還天真的以「大和解」來做號召的公務員執政團體來說,這項建議更天方夜譚。簡單來說,廢除「保護海港條例」肯定會引起很大的政治風波,公務員及建制派議員,又怎敢得罪本港地產財團呢?

可是,本屆政府不是連「逃犯條例」也夠膽推行嗎?「逃犯條例」比「23條立法」還要具爭議性,港府都有夠膽「迎難而上」的拿出來,最終還引發了香港開埠以來最大型及持續最持久的暴動!

經此一役,敢問港府還有什麼會再害怕的?難道港府擔心本地商人會大搖大擺的出資搞一場暴動?要「無房屋」的少年跑出來反對港府「填海造地建屋」大計,並廢除「保護海港條例」,很明顯存有很多自相矛盾的地方,但亦非不可能。可是,若暴動規模無法超越上一次,港府又有何足懼呢?另一方面,如果黑暴規模猶勝上一次呢?難道黑暴少年會「建國」及推翻港府嗎?莫非真的有本港商人會有此膽量,打算在香港推動真正的「獨立革命」?

建制派不敢推翻條例,是因為擔心選情?自從「反修例暴動」後,建制派還能再輸嗎?若認真觀察,建制派不僅已輸掉了「中間派選民」的支持,反而連「死忠派選民」亦因建制派的怯懦而灰心。反之,若建制派膽敢「迎難而上」的挑戰「地產霸權」,提出「廢除海港條例」,不是更能得到廣大市民的支持嗎?除非,建制派自身的利益早已於地產商綑綁在一起,才會與香港市民的真正利益為敵。

正因為港府的執行能力低劣,難以招架可能由「明日大嶼」大計而產生的無數紛爭,還不如直接了當的「攤牌」,集中火力的作出「全力一擊」!港府只有廢除「保護海港條例」,才可真正的把「土地主導權」重奪在手上,方能真正的開始撥亂反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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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誠然環保組織及關注團體有其主張,然而發展局土木工程拓展署既於7個地點舉行公眾展覽,應把握溝通機會出席日後發展局邀請的會議,及參與諮詢去提供詳細意見,以反映填海工程實務上憂慮的環境問題,共創香港未來。

    陳承宇博士  2023-0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