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善波:香港怎麼辦?

2022-03-23
邵善波
新範式基金會總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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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龐大社會壓力下,特首於周一總結了香港抗疫防疫的狀態,並宣布一系列措施。首先是從下月開始,取消對9個國家的禁飛令,容許港人回港時,如多次檢測陰性,只需在酒店隔離7日;目前的各種限聚令不改,如個案下滑趨勢持續,一個月後會分階段放鬆限制,其中爭議較大的是宣布暫緩推行全民強檢。對此,除在歐美長期等待回港的港人會高興外,香港受到重創的各行各業,特別是如旅遊、飲食業,聽到這個消息都不會太高興。很多中小企能否多捱一個月,自己也不知道,况且這放鬆的預告是有條件的,並不一定發生。

一如既往,政府對自己制定的政策非常自信、非常滿意,強烈相信自己所做的已是最可能的、最好的。特首日前在見記者時表示:「我有很強烈的感覺,大家的容忍力開始下降,有些金融機構對防疫措施失去忍耐,香港是國際金融中心,沒有人比我更重視香港在一國兩制下的國際金融中心地位。」但她這次推出的措施,並沒有回應需要來港做生意的人的要求。講一套做一套是這個政府的特點,也是民怨來源的其中一個主要源頭。

病毒已廣泛散佈 政府對局面失控

首先,放鬆限聚政策的基礎是什麼。第五波疫情在去年12月底開始,今年2月爆發,3月初飈升到每天增加數萬宗個案後,逐漸回落。但這些數字背後的計算基礎有一個重大變化,就是政府因為核酸檢測能力不足,突然宣布承認自我抗原檢測結果,要求市民驗出陽性後自行上報。因此政府目前的數據包含兩部分,一是由化驗所做的核酸檢測結果,二是市民自行上報的抗原檢測結果。這兩組數據都存在重大問題:因應政府收集核酸檢測的範圍愈來愈細,個案自然愈來愈少;另市民自行上報的個案,究竟與真實的數量有多大差別,即有多少市民自測陽性後不上報,亦無人知曉。根據這情况下產生的數字而作出的推論,自然也完全不可靠。政府基於這些指標而定出的政策存在非常大的問題,是必然結論。

不過,筆者亦相信個案數字正在下降,但理由並不是因為政府的防疫抗疫政策產生效果,而是病毒的擴散在社區內已達到某種飽和狀態。試想,目前第五波累計陽性數字已超過100萬(實際數字可能達150萬),加上全港除了老人及兒童兩個群組外,已接種疫苗的市民已達八成、九成,故感染病毒而出現重症的案例會變得愈來愈少,這即是一些專家所謂的香港可能已達到「群體免疫」。事實上這當然並非「免疫」,而是廣泛感染已成一個不可阻擋的事實,只是因為個人的抗疫能力有所增強,出現重症的頻率會較少。政府可能難以啟齒,但我們應老老實實承認,政府有限的限聚措施對遏制病毒散播的作用非常有限,病毒已在港廣泛散佈,政府對這局面已失控。

須建立全民強檢的落實能力與佈局

特首提出因為種種理由而暫緩推行全民強檢,這與她早前的說法,即需時研究落實細節,又不一樣。以她現時提出的理由,全民強檢不單是暫緩,而是永遠都不應該做、不能做、不會做,這才是我們要面對的問題。筆者也同意現在不是全民強檢的時刻,但政府必須積極建立全民強檢的落實能力與佈局。

香港目前首先要做的,是盡快達至清零,恢復與內地正常通關,同時盡快引入合情合理又有效的外聯外防政策,恢復與其他地方的必要來往。去年底,香港與內地已達成進入內地免隔離的通關條件。全民強檢是證明香港已達到清零的唯一辦法,如香港拒絕全民強檢,則與內地無隔離的通關會變得無望,這不是香港能承擔的後果。

筆者並不認為特首領導下的特區政府,主觀上正在放棄動態清零,改為以「與病毒共存」的對策應付;但客觀上,不能否認政府是正朝這方向走。而這在大多數的政府專家顧問中已成共識,已被認為不可避免;不少人更認為內地政策也在改變中,寄望內地有一天亦會被迫採取與病毒共存的對策。這是個非常危險的思維。

應對疫情兩策略 香港沒權選邊站

有專家認為「與病毒共存」是個要面對的必然現實,這歪曲了對問題的理解。在全球大部分地區都採取了「躺平」對策,無奈地接受病毒的存在及任意傳播,病毒會長期存在是個不可改變的事實。中國——包括香港——就算達至及能維持動態清零,亦要與全球的其他地區共存、與它們的病毒共存,這也是個不可逃避的現實。但這並不等於中國最後必須放棄動態清零,採取與病毒共存的對策。

面對這次Omicron入侵,內地的防疫抗疫政策是有所調整,但絕對不是放棄動態清零。以內地愈來愈成熟的處理辦法,在10天、20天內會回復清零狀態,已被證明是可行的,深圳最近情况就是一例。動態清零的應對策略並不保證個案不再出現,而是在出現後,社會會採取積極措施截斷傳播鏈。這與共存、躺平、不作為的做法及態度正正相反,這政策已被證明是可持續的。這兩種差別的對策,已變成國際政治鬥爭議題、體制優劣的比較,香港無選擇地被捲入這鬥爭的夾縫中。

這兩種截然不同的應對策略,誰是誰非,在一段時間內不可能分清楚。中國與全球大部分國家分道揚鑣,各做各的,各自承擔自己政策造成的後果,最後勝負不是從辯論及口水戰中決定,而是從雙方客觀的社會及經濟後果中見高下。香港在這問題上,並沒有選邊站的自由及權利。

作者是高等政經研究院(中國.香港)總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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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原刊於《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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